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首页
网站导航
群岛风纪
公告栏
巡视巡察
廉政文化
 
首页
>> 工作在线 >> 宣传工作

浙江日报︱定海:把好干部履新关

发布日期:2017-12-19浏览次数:

  本报讯(记者 林上军 通讯员 孔露燕)舟山市定海区通过望(任前财产公示)、闻(任前廉政承诺)、问(任前廉政谈话)、切(任前廉政考试),增强履新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也有效拓展了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途径。

  当地规定,拟提任的区管领导干部在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后,须按规定填写《任前财产公示表》,并对申报财产内容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公示表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后,通过本人所在单位的局域网、公告栏、宣传橱窗等予以公示。为提高承诺书的含金量,今年,区纪委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等主要承诺内容的基础上,实行一人一书的个性化承诺。

  今年,定海一改以往集体谈话的方式,由区纪委书记和副书记分别对新提任的一批区管领导干部进行一对一任前廉政谈话。同时通过邀请家属一起谈等形式,算好政治账、经济账、亲情账。

  值得一提的是,定海区实行区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制度,明确凡是拟提拔的区管领导干部(含转任重要岗位的)都必须参加考试。廉考时间安排在被确认为考察对象后,区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前进行,成绩合格的,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讨论;不合格的,可在提交区委常委会前申请补考一次,补考成绩不合格的,暂缓提拔。

来源:浙江日报  2017-12-19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本站第 位访者
中共舟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舟山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浙ICP备19038857号-1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