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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实施“精准办信” 确保办信实效

发布日期:2017-03-15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嵊泗县纪委把实施“精准办信”作为落实“三转”、履行主责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通过对信访件的“过滤”、“分流”和重点查办、督办等举措,切实优化信访件办理流程,提升信访件办理实效。

一、装好“过滤网”,抓好纪信主业。与县信访局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信访件办理合作机制,确保抓好主责主业。双方约定,对县纪委收到的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件,经梳理后直接转给信访局,由信访局按程序办理并向县纪委反馈办理结果;对县信访局受理信访件中反映党员、监察对象(即“人”)和反映个人诉求(即“事”)兼具的,坚持先“事”后“人”原则,由信访局先将有关“事”的内容按程序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县纪委信访室,再由县纪委结合涉“事”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二、配好“放大镜”,紧盯要件调查。加强对重要信访件的重点调查,对凡是涉及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发生在渔农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违反换届纪律规定等方面的信访件,一律由县纪委书记或分管副书记领号包案,并组建相关调查组,限期开展调查核实。同时实行销号管理制度,对调查结果形成一致意见,并经包案领导签字同意后,才准许销号,确保件件严格调查,件件客观过硬。

三、设好“分流渠”,实施归口办信。进一步整合全县纪检监察信访力量,统筹下好纪检监察信访一盘棋。对非重大疑难信访件,结合信访件反映内容,按照谁归口、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将信访件转交至相关乡镇纪委或派驻纪检组,要求限期予以办理,同时督促承办单位做好相关答复工作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县纪委。对逾期仍未办理或调查工作不严谨、调查结果不客观真实的,县纪委将严肃追究相关组织或人员责任。(嵊泗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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