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高珺岚
“我们抓紧点,昨晚有综合监督单位公职人员被查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进入陪侍性娱乐场所等问题,赶紧利用中午时间叫当事人来谈话,马上要出结果。”五一假期来临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正准备下班的我突然接到通知,我组要对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调查。
仔细回想,自从加入纪检监察队伍以来,严格意义上说,这是我第一次参与独立办案。针对自身办案能力不足的短板,应该从哪里入手?办案过程中,领导、同事们的话语,像“金句”一般,促使我在办案中学习,在积累中提升。
“快查快结,但要做到定性准确、程序合规”
刚刚接到案件,我们就接到了县纪委分管领导的工作指示:“赶在小长假之前,在全社会进行通报,才能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时间这么紧,我们马上行动起来。”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快查快结,是非常考验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的。
为了取得最好的警示效果,我组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利用对综合监督单位情况熟悉的优势,第一时间接收移交的问题线索,次日便利用午休时间,通过面对面与当事人谈话,确定了当事人的违纪事实。同时,我组严格依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职规范化实操手册》等文件制度,明确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及案件办理要求,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进行全面、细致审核,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规,确保依纪依法办案,保证办案质量。
从当晚发现问题线索,到次日晚间全县点名通报,仅历时一天。
“笔录不是记录,一定要有侧重点”
在县纪委相关领导审阅我组对案件当事人的谈话笔录时,对我们提出了这样的建议。我们翻看刚刚制作完成的笔录,逐字仔细梳理,确实发现部分笔录里“原封不动”的记录了当事人一些与案件关联性不强的话语。
通过进一步开展笔录要点自学,我明白了谈话笔录主要记载与所查案件有关的各类问题,把各个间接证据串联起来,为进一步弄清案情和发现其他案件提供线索。谈话当中,当事人有时会添加许多无意义或与案件无关的话语,如果记录者原封不动的记录,势必浪费时间,也容易使笔录的逻辑性降低。
“笔录不是记录”,这样的提醒“金句”让我明白了笔录制作的各项要点,同时也再一次意识到了办案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只有做到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杜绝随意性,才能提高办案质量,使案卷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今天就算不吃饭,也要找出这个监控记录”
“我们是县纪委的办案人员,这是我们的工作证。现在需要调取一下监控记录,请配合工作。”案件证据调查过程中,我和同事到相关饭店和娱乐场所查找当事人出入的监控记录。来到这家饭店调取监控后,我们发现由于该饭店摄像头位置离目标包厢有十几米开外,且正值饭点,相邻包厢进出人员较多,要分辨出当事人的出入记录十分困难。
“就算一帧一帧看,也要找到进去的人数!”从饭店到KTV,从上午9点一直到下午1点多,我们从摄像头选择、大致时间段定位入手,采取关键时间段半速播放、多个摄像头点位佐证等方式,经过4个多小时的逐帧查找,终于从数据的“海洋”中找到了需要的资料。“在众多检查对象中确定了公职人员的身份就是通过‘大数据’分析,对相关违纪证据固定环节也可以依靠‘大数据’力量。”组长说。
最终,我们通过截取的6张照片和5段共计85秒的视频记录确认了当事人出入时间、陪同人员、付费人等关键信息。认真工作是基础,找对方法是关键,我始终相信“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只要耐心细致,就能一层层拨开迷雾,让案件办理质效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