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17日至7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中共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牢固树立“巡察是政治体检、巡察整改是政治责任”的认识,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以最高政治站位、最强政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一是全面落实整改责任。9月1日巡察意见反馈会结束后,局党组快速启动巡察整改工作,于9月3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对做好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议逐项研究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11项36个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举措、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及完成时限,形成巡察整改方案。召开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巡察发现的问题纳入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一并进行认真查摆,深入剖析根源,主动认领责任,进一步形成局领导班子全力抓好巡察整改的共识和合力。二是积极推进整改实施。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局党组书记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碰头会,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举措等进行研究,多次带头着手就重大整改、制度建设等事项进行协调对接部署,多次带队与巡察组负责同志、市纪委相关领导及处室进行沟通。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入位,带队开展专题调研,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对分管处室和单位的整改进度情况严格审核把关。三是切实抓好跟踪问效。加强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持续跟踪督办,强化跟踪问效。坚持督办提速和落实提质相结合,建立每周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每周例会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对照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报告整改推进情况。建立每半月汇总整理巡察整改阶段性成效工作机制,定期跟踪落实情况,同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整改“全覆盖、无遗漏、可检验”。同时,在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推进整改落实过程中,主动接受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监督,充分征求意见,及时开展会商。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20人,建立完善制度16项,清退款项21.03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推进国际海洋文化名城建设步伐不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编制完成《打造现代海洋旅游产业链行动计划》,明确发展体育运动休闲、海岛高品质休闲度假住宿产品、培育“三游”、海岛夜游经济、海岛旅游特色餐饮、特色文旅购物消费、融合主题旅游等七大旅体融合产业。《舟山市体育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形成送审稿,《舟山市海岛旅游与海上运动发展规划》已形成初稿,后续将予以发布。制定完成全市产业招商图,确立2021年和未来五年重点文旅体招商项目和招引企业。加快推进“海上休闲运动中心”建设,招引3家国内优质体育公司落户舟山,引进冲浪俱乐部,开展海洋体育培训活动。成功举办1390海岛越野赛、越野东海、岱山海岬半程马拉松、环舟山自行车骑游大会、全国沙滩足球锦标赛总决赛等海洋特色鲜明的品牌赛事,谋划举办舟山群岛马拉松赛、国际风筝节、全国飞镖赛公开赛、舟山群岛帆船跳岛拉力赛等赛事。
(二)定海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实现了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全覆盖的目标,率先建成全域旅游示范市。普陀区正积极准备迎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成功创建景区城1家、景区镇9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创建工作,以旅游专班机制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创建,每月督促全域旅游建设推进情况。
(三)抓好文化基因解码工程和文化标识工程建设,在全市文化资源普查基础上,对鸦片战争遗址、灯塔、蚂蚁岛人民公社旧址、渔民画、嵊泗渔歌等重点文化元素进行基因解码,基本形成基因解码报告,为下一步用码及打造具有舟山辨识度、产业带动性和文化影响力的文化标识培育奠定基础。深入实施“百城万村”文化惠民工程,今年已完成送戏下乡703场,送讲座展览655场,送书下乡11万册,举办文化走亲38场。强化文物征集力度和藏品收集保护能力,舟山博物馆已增加编制2名,已增加文物征集经费30万。与高校合作,推动“浙江工商大学东亚研究院舟山基地”运营。加大清廉文化传播力度,创作完成清廉文化主题文艺作品16件,打造廉政教育打卡点,设立“清舟讲坛”,谋划举办“海上清风”廉政文化展览。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四县(区)已挂牌成立文物局,完成文物安全隐患“一处一档”清单梳理,开展业余文保员队伍的培训。实施“淘文化2.0”改革,已建立数字文化仓可供服务数字文化资源442个,达到500G以上,实现数字文化仓线上点播。“市民大舞台”、“百团百艺”、“文化暖心”三大惠民文化点单248场,线上点播175万人次。
(四)加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对接舟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制定《舟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后续将予以发布。督促指导各县区完善体育场所配套,加快推动定海城南体育公园等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完成岱东体育馆主体工程建设。切实抓好百姓健身房、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健身路径、登山步道等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完成19个体育类省民生实事项目建设。
二、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舟山美术馆和音乐厅建设。舟山美术馆位于鲁家峙,目前主馆及附属建筑已建成,正在协调、推进美术馆装修前期工作。项目原则上2021年内启动装修工程,计划两年内完成。装修完成后,该美术馆挂“舟山市美术馆”“普陀区美术馆”两块牌子,采取市区合作的混合制运营。市海洋文化艺术中心(二期)音乐厅项目是由城投公司负责,目前正在装修建设中,将于今年年底完工。加强与普陀区的沟通联络,共同做好美术馆改建装修工程,做好建成后的开馆、策展等具体工作。加强与新城管委会、城投集团沟通协调,督促做好音乐厅工程收尾及开馆准备,盘活全市艺术场馆资源。
(二)梳理“四个舟山”工作任务,明确规划完成时间,组织开展全市邮轮和游艇发展顶层设计工作,《中国邮轮发展实验区发展规划》已完成送审稿编制,《舟山市游艇发展布局规划》已启动编制工作,后续将按要求完成评审并发布。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出台《浙江省自贸区文化和旅游工作发展方案》,把外资旅行社相关事项写入方案。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复训力度,组织开展健身气功等各类培训复训班6期423人,组织办好百姓健身房教练员、门球等培训班。积极推广应用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服务系统,抓好上岗履职服务工作。
(三)梳理全省海岛大花园建设任务节点,理清任务清单和时间表,细化重点工作,责任到人。出台非遗项目进海岛公园的实施意见。定海、普陀(含普陀山、六横)、岱山、嵊泗海岛公园建设规划于8月份通过省级联审。推进市级海岛公园建设规划编制,后续将予以正式发布。《海岛公园建设导则》报省厅在全省海岛公园验收评估中应用。
(四)起草形成《舟山旅游业“十四五”规划》和《关于促进文旅体融合 加快海岛休闲度假目的地的实施意见》初稿并经多轮修改,后续将正式予以发布实施。制定《旅游产业资金管理办法》,与市财政局联合行文下发。制定《舟山市体育产业发展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谋划建立舟山市体育产业发展项目库,拟定体育产业项目补助标准,制定规范工作流程,组织好各地项目推荐、资格审查、项目筛选等工作。用好2020年度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体育产业类),制订具体补助分配方案,通过项目推荐、资格审查等环节,岱东镇省级运动休闲乡镇、舟山群岛马拉松、神行定海山、岱山海岬半程马拉松、环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嵊泗站)等4个项目入选省级体育精品赛事名单,共计补助310万元。
(五)印发《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海洋体育强市的实施意见》,起草完成《国家文化和消费试点城市创建实施方案》,后续将予以正式出台。深刻领会市领导批示精神,严格按照批示要求执行,建立市领导批示办理跟踪反馈机制,跟进批示办理进度各个节点,提高办理的时效性和实效性。建立局资政督导工作机制,建立局资政督导工作组,对重要事项的办理进度和办理质量进行全程监督。
(六)全市出动执法人员6044人次,开展“暑期整治”“秋冬会战”,检查企业2682家次,立案32件,罚款13.45万,没收违法物品39件,停业整顿2家。组织61人次盯紧企业网站19家次,发现无证经营1家,移交相关部门办理1家。组织全市各地文化市场执法人员48人开展2021年执法技能培训和比武。推进文化场所(网吧)视频监控平台建设,目前正在进行网络服务采购。
三、关于“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议事决策程序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明确将局系统年度预算安排、重大项目安排、2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纳入党组议事范围,对意识形态、基层党建等议事决策事项具体内容进行了明确,重新印发《中共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流程,由党组书记亲自督促落实。
(二)认真梳理局基层健身器材配置规定中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不完善的条款,充分征求财政部门和局财务处、政策法规处意见,修订完善了《健身器材配置工作规定》。调整《局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局审价小组,落实审价机制。
四、关于“意识形态领域重视不够、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工作机制、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调整局党组议事规则,将“局党组每年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要求制度化。9月3日,局党组会议专题讨论《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事项。9月30日,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专项整改落实情况。加大对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意识形态专项评估,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今年东海音乐节前期组织情况,明确要加强对东海音乐节拟邀请参加歌手、乐队名单的把控并及时报告市委宣传部及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制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局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今年已组织开展《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专题学习。分三个调研组对四县区文化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于9月22日形成《全市文化工作调研报告》,及时向市委主要领导报告。启动《舟山市文化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后续将持续推进并予以发布。
(三)向市政府申报舟山体育馆改造维修项目,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场馆活动安全,提早谋划今后的运营模式、目标定位和主要事项,重点突出舟山体育场、体育馆公共体育场馆服务全民健身、保障体育赛事的基本功能。大力推进乡村文艺团队“三团三社”建设,发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组建文艺团队2090支。完成新一轮业余团队星级评定,评选星级业余文艺团队46支。组建文化志愿者340支,达1.6万人,评选省市级文化示范户34家和文化能人72人。持续推进乡村文艺团队“三团三社”建设、“淘文化”业余文艺团队大比武、非遗“三进四季行”等活动,已举办“淘文化”业余文艺团队大比武6场、非遗“三进四季行”活动3场,举办“福在舟山过大年”、“礼赞百年 共庆端午”、“仲秋之夜 港岛有约”等传统文化系列活动4场。
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9月4日与舟山移动协商终止相关协议。二是退缴已缴纳相关费用共计99918元。
(二)由业务分管领导对产业规划发展处处长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补齐相关手续,办公室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进行谈话。由办公室和财务处组织公务接待自查,发现会议超标1起,由个人支付超出费用160元;发现公务接待未及时结清1起,要求当事人说明情况并抓紧办理报销手续,局长对其进行批评教育。9月18日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召集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共计28人进行公务接待制度教育,进一步严肃公务接待工作纪律。
六、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佳,损失浪费现象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与浙江黄龙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商洽和问题反馈,制定《2021—2022年度舟山体育场、体育馆委托运营考核管理办法》和《2021-2022年度舟山体育场、体育馆委托运营管理考核赋分细则》,突出业务事项赋分比例,对场馆开放、赛事活动组织、公益性活动保障等提出量化指标。
(二)责令文体公司成立整改专项工作组,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完善整改台账。责令文体公司退回三项多支出财政资金45793.4元。对局产业规划发展处处长、市场开发处处长、宣传推广信息中心相关人员和文体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约谈。重新制定《局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局审价小组,落实审价机制,建立购买服务项目的跟踪机制,完善购买服务监督审核环节。加强对文体公司承接市局业务的监管,督促文体公司规范履行承接方职责。
(三)经进一步对网吧协会该项委托事项财务支出的核定,追缴虚报金额52426.96元。健全局系统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建立对采购业务各个环节的控制制度,根据《舟山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履约验收管理,自行采购项目参照执行。
七、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存在虚假违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分管领导对文保所副所长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讨。强化文保考古所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制定《舟山文物保护考古所专业著作出版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合同(协议)审查制度。所有合同均由局政策法规处审核编号并上传;所有的采购事项均采用分期付款或完成约定事项后一次性付款。财务部门加强监管,要求书籍出版、大宗物资采购、宣传品印刷等尾款支付时一并提供签收、分发手续及样品或实物照片。
(二)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针对监督指导不力、市体育产业联合会履约不到位等问题,对产业规划发展处处长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和廉政警示。根据协议内容及具体工作完成情况,对未支付的尾款54000元不再支付,已支付的首款54000元按照实际支出核算情况追回收缴1652元。强化后续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体育产业联合会业务的指导监督,督促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三)分管领导对博物馆馆长、副馆长及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及时追缴税金10519元。召开专题会议强调服务合同的要求和财务重点环节的监管。完善制度,加强舟山博物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出台内控制度汇编。局财务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管和指导,提升下属单位财务工作人员的财务知识。
八、关于“内控机制不健全,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导游规范化管理委托项目今年到期后不再续签。严格把关委托或购买服务的事项,无差别对待行业协会与市场主体,全面落实与行业协会脱钩要求。
(二)规范对下属事业单位承接赛事活动的工作方案(含预算)审核和财务管理流程,加强内部监督和审计,实施项目绩效评估。进一步发挥体育中心整合社会市场资源的成功模式和经验,设置更加丰富的大讲堂活动课程,组织做好2021年全民健身大讲堂12期,规范做好经费审核结报。
(三)9月18日,办公室分管领导召集局机关处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共计28人深入细致学习新颁布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制定《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国有资产清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局机关所有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清查盘点结束后,将根据清查结果提出处置方案,并完善相关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照我局国有资产清查方案,推进国有资产的规范化管理。做好不动产移交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集中管理的实施方案》(舟政办函〔2020〕19号)文件,按照市政府专班要求紧扣办理时间节点,目前正在办理有关不动产的确权和产权移交手续。
九、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跟踪问效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提案议案工作办理不力”问题,2020年开始就制定了整改方案,在今年的办理工程中,始终紧扣时间节点,定期通报办理进度,主要领导亲自带头走访代表委员、强化领导督办件办理,今年承办的人大议案、建议共26件,政协提案56件,全部按期办结,代表满意率100%,受到市人大、政协领导表扬。针对“交通违法问题”,对电影公司、市文化馆等屡次因交通违法率排名靠前被多次通报的局属单位“一把手”由业务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同时要求其加强对单位员工的管理。将交通违法被通报等事项与局属单位班子考核挂钩。建立完善了重点工作分解、通报、晾晒、督办的工作机制。按照机关整体智治要求,形成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四个体系”,每月汇总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汇报局领导班子,对工作进度缓慢、工作效果不佳的项目进行晾晒、督办。
(二)局党组书记对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多年雷同的局领导进行谈话。党建分管领导对体彩中心支部书记进行约谈,目前体彩中心支部已完成党建工作台账自查自纠,对党建活动照片多次使用等情况进行了整改。9月14日,组织开展局系统各党支部书记及组织委员30人开展党建工作台账规范操作的专题培训。
十、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调整局党组议事规则,将“局党组每年2次专题听取基层党组织工作汇报”内容纳入议事规则,形成制度并予以执行。党建分管领导对少体校支部书记就支部换届延期5个月未报告的事项进行约谈,少体校向局党组进行书面检讨。建立换届提醒机制,机关党委对到期换届不足半年的文体公司党支部等进行发函提醒,同时加强各支部党务干部学习换届选举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
(二)制定出台《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青年干部“青骑兵计划”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培养和使用年轻干部。2021年度我局共提拔年轻副科级以上干部5人,其中正科2人,副科3人。中层以上干部岗位调整10人,其中正科5人,副科5人。普通干部系统内岗位交流11人。免去66后科级干部4名。谋划开展新一轮科级干部双聘工作,加大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逐步实现局机关、各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年轻化、专业化,形成老中青干部相结合、梯队结构合理的干部人才队伍。加大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的招引和培养力度,加强跟省内外各高校、市人才办、市教育局等合作,多方引进海洋旅游、竞技体育等专业高层次人才。今年引进文物人才1名,引进竞技体育专业人才2名。
(三)局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和研究选人用人的政策、标准和方法,从全面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出发,以培养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为目标,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强化选人用人工作的分析研判和统筹谋划,做到规范选人、科学用人。局党组三次召开干部座谈会,对年轻干部提要求,定目标,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政绩观,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对上轮提拔使用的科级干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从政治、业务、品行和廉洁等方面从严从实把关,提出更高要求。
(四)市博物馆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执行党政“一把手”共同签订。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并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五)制定《局机关在编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内容须知》,严格按照因私出国(境)证照申办和领取流程,对证照进行严格的登记、保管和领取,做到“及时上交,集中保管”。现各类证件都按照要求进行了规范的登记和保管,目前共保管因私普通护照140本,往来港澳通行证81本,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41本。分管领导约谈组织人事处相关工作人员,要求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及时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应备尽备”的要求,及时更新登记备案信息,当相关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和人事主管部门发生变化或单位组织机构发生变化时,及时报送登记备案的变更手续。
十一、关于“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不够到位,扛起整改政治责任不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市政府《关于市属行政事业单位不动产集中管理的实施方案》(舟政办函〔2020〕19号)文件,目前正在办理有关不动产的确权和产权移交手续。紧扣市政府专班办理时间节点要求,稳步开展资料搜集、房屋勘测、申请登记、资产移交等流程。
(二)针对给册子休闲养老旅游综合项目未使用的50万元资金仍在定海区财政局的问题,在今年市旅游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给定海的产业扶持资金中予以扣除。
(三)制定《旅游产业资金管理办法》,与市财政局联合行文下发。加快完善《舟山旅游业“十四五”规划》,明确今后五年产业方向和政策支持意见。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重大工作任务,坚持巡察整改不停步、不松劲、不放手,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带动全市文广旅体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坚持动真碰硬,坚决落实责任。梳理排摸前期集中整改未完成的具体问题,持续深挖病根、精准发力,严格“对账”销号。持续按照清单化整改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明确措施,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决不允许搞“过关”敷衍、做表面文章、搞选择性整改。在持续推进巡察整改的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在分析研究巡察反馈问题的基础上,深挖制度之缺、管理之宽和落实之短,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二是坚持督查问责,倒逼真改实改。继续开展巡察整改未完成问题的督查检查,紧盯问题不放,对决心不大、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问题进行重点督促检查、及时曝光、严肃问责,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实现“以高质量的巡察推动文广旅体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持续开展巡察整改落实边改边查,防止问题整改缺项漏项及反弹回潮等问题。三是坚持统筹兼顾,以整改带全局。深刻认识“抓整改就是促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全市文广旅体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作为推动工作全局的重要抓手,努力以巡察整改、解决问题的新举措,带动全市文广旅体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力推动“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特别是对巡察整改涉及的一些文广旅体发展老大难问题,下决心碰,下功夫改,深入调查研究,主动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努力找到新办法,坚决啃下硬骨头,深化拓展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85521;电子邮箱147815271@qq.com。
中共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