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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2-29来源:舟山市纪委市监委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日至6月2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舟山市纪委市监委开展了提级巡视。7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舟山市纪委市监委班子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舟山市纪委市监委班子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高度重视、高标推进。市纪委常委会连续两次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传达省委第十巡视组向舟山市委、市纪委监委反馈巡视情况会议精神。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围绕整改责任是否明确、整改措施是否有力、进度安排是否合理等方面深入研商,持续完善整改清单,确保巡视整改方向不偏、尺度不松。二是加强领导、加快节奏。第一时间成立由市纪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市纪委监委落实省委提级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纪委主要领导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抓实责任、亲自领办难题、亲自督导落实,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8月11日,召开市纪委监委落实省委提级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形成细化举措、月度任务“两张报表”挂图作战,按周推进,提速整改步伐。三是全程把关、全面整改。健全“建账、交账、督账、销账”台账管理机制,对整改事项进行督查,对整改进度偏慢的事项紧盯不放,督促部门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2次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对整改进展情况逐项过审,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在集中整改期内取得成果。选取教育整顿、数字化改革、清廉建设等整改任务,班子成员带队赴县(区)纪委监委督导,要求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同步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市纪委常委会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新指示、最新要求,自觉用以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

(二)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集体研学机制,每次安排多名中心组成员结合学习主题、分管工作等进行发言,通过下发《学习任务清单》、邀请专家辅导等方式,提升学习实效性。

(三)统筹推进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推进班子领学、领导带学、个人自学、支部共学、分层研学、实战检学“六学联动”,推动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双提升。严格落实“五先行、五见效”十五项举措要求,扎实推进主题教育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循迹溯源学思想 以知促行守初心”集体政治生日等活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

二、关于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机制。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吃透精神、指导工作。班子成员带头开展调研,部门、派驻(出)机构、县(区)纪委监委全部完成年度调研课题,一批调研成果在中央纪委、省纪委网站刊登。持续推进揭榜挂帅创新项目,“清舟云证”远程询问取证工作做法在全省纪检监察半年度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二)健全完善市域监督体系。相继出台《关于推进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国资监督贯通协调的实施办法》《推进纪检监察监督与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实施办法》等文件,会同市人大打造基层“清舟联督”工作站,在重大工程项目监督、旅游环境提升等领域不断深化与政协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实践。

三、关于坚持履行政治监督首要职责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监督闭环机制。围绕十九大以来关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党中央明令禁止的、省委反复强调的事项,梳理形成监督任务清单,开展集中性政治监督“回头看”,推动解决政策落地、责任作风等方面问题。

(二)聚焦国家战略跟进监督。把一流强港建设纳入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专项政治监督的切口项目,督促市港航局、市商务局等单位解决企业提出的延长截单时间、改善查验场所条件等问题,为助推港口、口岸贸易发展提供有效助力。

(三)全力推进三个“一号工程”政治监督小切口谋划开展清廉自贸营商环境数字海洋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嵌入式2.0等专项监督,其中行业协会商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入选全省纪检监察系统2023年度政治监督“十佳案例”重大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嵌入式监督获评“浙江省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十大创新案例”。持续开展三个“一号工程”专班督导,有力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和核心指标排名稳中向好。

四、关于保障“国之大者”在舟山落地落实情况的监督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具体化推动落实。坚持下落一层、对准靶点,围绕“一岛一功能”首发工程开展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嵌入式监督,监督推动六横大桥工程小洋山北开发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及配套工程等加快建设,助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二)小切口强化监督保障。“室组地”联动开展“同舟颐养护幼”专项监督,推动中小学食堂食材采购市场价下浮、“幸福食堂”推出老年人多元化助餐服务。扎实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会同部门组建工作专班赴县(区)检查,推动问题整改。

(三)强化清单化晾晒管理。聚力“5+1”全省联动和市级自选项目,严把项目准入关。强化项目统筹,线上依托“四责协同”平台“四单联动”功能,线下通过月报掌握、实地督导等方式,对各项目进展情况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对监督成效不够明显的项目持续跟踪问效,督促牵头单位持续加大监督力度。

五、关于“关键少数”的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高质量推进述责述廉工作。制定下发“一把手”述责述廉清单,清单式明确述责述廉内容,杜绝只讲成绩不谈问题现象。完善述责述廉审核把关程序,要求年度述责述廉报告提前报对应县(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室层层严格审核,确保规范。

(二)强化靠前监督压责。迭代升级全市“四责协同”智慧监督平台,实时掌握各级“一把手”和班子廉洁自律和履职情况。统筹“室组地”力量,围绕落实“五张责任清单”、廉洁从政从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督导。深化纪委书记下沉约谈下级单位“一把手”“一把手”承诺践诺监督等做法,针对部分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少数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党委(党组)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强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增强日常监督质效严格落实日常廉政谈话、派驻(出)机构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动态更新各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廉政档案及政治画像,实时掌握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状况。

六、关于纠治“四风”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加大常态化正风肃纪力度。持续加大纠治“四风”力度,扎实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组织公款宴请、超标准接待、“吃公函”、“一桌餐”等违规违纪问题,通报“四风”典型案例,要求各单位以案为鉴、严守底线。

(二)精准有力执纪执法。组织开展内部大督查,运用大督查成果,对“四风”问题定性量纪情况进行检视回看,推动“四风”问题精准有效处置。强化对核心指标跟踪问效,每季度研究分析,对县(区)纪委监委进行督促指导。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拍摄警示教育片在全市纪律作风推进会上播放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市属部门(单位)和县区党政“一把手”集中观看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

(三)持续强化“马上就办”作风建设。开展“马上就办”作风建设月专项督查行动三个“一号工程”半年度指标全省排名靠后情况专项监督跟进查原因、查责任、查作风、查担当,推动争先进位。

七、针对纠树并举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严纠严治突出问题。聚焦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反复出现的问题,严肃整治、严肃处理,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员严肃处理并督促完善各项机制。

(二)着力推进常治长效。监督推动责任单位开展公务用车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行动,有效整改驻点公务用车使用不够规范、“一车一档”不够完善等共性问题。推动“公务餐”改革试点工作,督促各地各单位严格执行。

八、关于遏制增量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持续推进对现有案件和问题线索的核查建立全市审查调查一体化人才库对大案要案实行市级统筹调配全市办案力量和大兵团作战,严肃查办了国企、招投标、医药、菜篮子等领域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二)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和我市《关于加强对行贿人惩戒的暂行办法》,完善行贿人信息库,梳理第三批行贿人“黑名单”,召开舟山市第三次行贿人惩戒联席会议,加大打击行贿力度。

)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一案两书三报告”规范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依托清廉舟山公众号,打造“日周月季年”常态化浸润式纪律教育模式协助市委召开全市纪律作风建设推进会,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运用干部廉情智控机制,下发监督预警“三色卡”,强化抓早抓小。

九、关于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调研分析。开展专题调研,形成《“海上清舟·轻帆远航”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路径研究》调研报告。协助市主题教育办制定青年干部“明德守法、完善自我”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二)创新开展“海上清舟·轻帆远航”行动。推动市委党校将廉政教育纳入青干班培训课程。推行“观廉、考廉、学廉、谈廉、诺廉”新提任年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套餐”机制,先后2次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推动新提任干部起好步、走正路。

(三)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以任务清单形式把落实年轻干部教育管理主体责任考核要求下发给主体责任单位向市属部门、国企、高校和县(区)下发《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督促各单位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

十、关于督促清廉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增强主抓直管主动性。协助市委抓实清廉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出台第二批清廉单元实施方案。下发近期监督推动清廉工作提示单,督促完成主体责任清单任务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督促“清廉财政”“清廉自贸”等单元加快建设。将18家清廉单元主体责任清单全部纳入“四责协同”智慧监督平台,强化清廉单元线上督导。

(二)激发示范引领创新力。汇总全市清廉建设示范点“孵化”储备目录,清廉单元建设情况开展两轮调研督导“清廉油储”“清廉船加油”等特色细胞建设加快推进,绿色石化基地全产业链清廉民企群建设经验做法在全省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现场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三)提升清廉建设成效度。通过定期会商常态化督导推动清廉建设,新增全省清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5家、省级清廉单元成绩突出单位11家清廉建设示范点84“海味廉话”等受到省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清廉浙江建设的实践进路—以清廉单元建设为例》课题报告获评清廉浙江建设理论研讨课题特等奖“海上清舟·廉润千岛”文化集群共享矩阵获评“浙江省廉洁文化建设十大创新案例”

十一、关于清廉单元建设还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抓实清廉国企领域问题整治。3家国企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集中核查追责问责。对相关单位问题开展核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督促该单位出台制度并依规执行推动开展市属重点国企问题专项整治,督促修订完善投资监督管理、资产处置监督管理等制度。

(二)强化统筹推进。召开全市监督推动清廉舟山建设工作例会,部署推动指导。新打造首批清廉单元特色清廉细胞50个监督推动第二批清廉单元创新实践推动第三批清廉单元制定实施清廉建设实施方案,清廉建设呈现新老梯次推进、线上线下纵深格局。

(三)提升清廉单元颗粒度。下发《联系推动特色清廉细胞建设方案》,委领导分工联系清廉细胞建设以清廉建设会商、专项督导和清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评选为抓手,引导清廉单元主管部门将清廉工作向二级单位、三级单位延伸

十二、关于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实战实效不够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切实提升“监督一点通”建设成效。召开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建设动员推进会,部署“监督一点通”的再宣传、再推广工作。专题调研基层群众使用情况,督促县乡村提升“监督一点通”满意率和办理反馈速度

(二)强化水利领域等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工作。制定实施《舟山市纪委监委2023年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建设推进方案》细化水利工程和水资源两个子场景建设任务,新建模型18个,新增入库典型案例3例。健全红色预警处置每周总结分析机制召开分析研判推进会,着力提升红色预警转问题线索立案率

(三)深化数字赋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迭代升级“四责协同”智慧监督平台,完成平台新创化改造和项目终验。深化“清舟云证”远程取证平台建设县(区)4个分节点建成投用。举办全市“清舟云证”典型案例评审活动,进一步推广远程视频取证好经验好做法。

(四)加强专责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市纪委监委信息网络中心人员力量,指导嵊泗县纪委监委成立纪检监察信息网络中心,实现市县两级信息化专责机构全覆盖。安排县(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干部轮流参加“四责协同”智慧监督平台建设跟班实训,提升干部信息化实践能力。

十三、关于压力传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全面加强对县(区)纪委监委的领导。召开季度工作例会、半年度会议、县(区)纪委书记座谈会,部署正风肃纪反腐任务。强化实地检查督导等方式督促县(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二)全面加强案件查办指导。综合运用实地检查督导、每月听取进展等方式,研究县(区)重点问题线索及案件查办情况。扎实开展问题线索清淤行动,我市超1年未办结案件在全省率先实现清零。

(三)全面加强内部大督查。县(区)纪委监委和部分市属重点国有企业纪委、高职院校纪委进行督查,督促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十四、关于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以核心业务数据全面压责。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半年度工作会议、市纪委监委第三季度工作例会线索处置会议,分析不足、传导压力。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自办案全覆盖

(二)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全面推行“轮驻监督”模式,综合运用“查、谈、督、访”四步工作法开展“蹲点监督”,以嵊泗县为试点探索破解单个组力量薄弱问题,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三)切实加大指导督导力度。每月听取派驻(出)机构、国企高校纪委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每季度召开片组工作会议,深化室组集成贯通,形成派驻片组大监督格局。加强派驻机构干部岗位练兵,提升业务能力。

十五、关于对自我监督机构建设还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机构和机制建设。充实干部监督室人员力量。实施“清舟之盾“清舟之风”“清舟之规”等内部监督检查行动,开展工作纪律、网络安全和机关保密自查,推进查漏补缺。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四维四化全周期”监督机制,严把干部新进和选拔入口关。

(二)强化履职尽责。深化督查推动,开展正规化建设大督查,督促做好问题整改强化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切实开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家庭助廉等工作。刀刃向内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指导县(区)纪委监委处置相关问题线索。

十六、关于抓教育整顿督导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优化督导方式。召开全市教育整顿检视整治工作推进会,班子成员赴县(区)纪委监委开展检视整治环节检查指导工作,及时下发上级督导组反馈意见,要求一体推进整改。针对海岛偏远交通不便问题,通过召开视频调度会予以远程现场督导

(二)注重学以致用。坚持以学习教育贯穿教育整顿始终,市纪委常委会和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带头讲主题党课、作廉政教育报告,组织基层党组织集中学习集中政治轮训,提高理论学习实效。

(三)指导全程高质。制定《检视整治环节任务清单》《谈心谈话工作方案》,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自查自纠、谈心谈话,做好问题查改工作

(四)推动巩固提升。注重以建章立制巩固教育整顿成效,针对审查调查、机关内部管理等方面,制定完善《舟山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干部离任交接办法》等制度文件17项。

十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认真学习把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定要求。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论述摘录》班子成员自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党内法规。

(二)高质量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8月22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纪委主要领导带头接受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其他班子成员坦诚交流意见,根据查摆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

(三)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根据教育整顿、主题教育要求,委领导班子成员上党课全覆盖。调整个别委领导组织关系,确保每个支部有1名联系委领导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等工作

十八、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自查自纠。巡视反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结合最新财务管理相关要求,修订出台《市纪委监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完善制度规范。

(二)加强督查检查。2023年以来大额资金支出全面清查,加强前端财务审核,规范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大额资金支出审议程序。

十九、关于队伍结构不够优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总体规划。出台《舟山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3-2027)》,引进财务、审计、信息化建设等紧缺专业年轻干部。强化干事创业导向,在职务职级提任晋升上向实干肯干的干部倾斜委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做法成效突出被省委组织部命名为全省纪检监察机构唯一、全市唯一的省级示范点。

(二)优化干部选配。坚持政治标准,鲜明实干实绩实效实诚导向,培养储备和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加紧培养纪法兼修干部,实施“清舟尖兵”培养计划,形成年龄结构、专业背景合理的干部梯队。

二十、关于干部斗争本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问题线索发现和办案实战效能。注重分析已办在办案件,加强与公安、审计等部门常态化沟通,积极拓展线索来源充分发挥“深蓝工作室”“纪法讲习所”“清舟大讲堂”“谈话专家组”作用,常态化开展业务辅导,以业务提能促进办案提效。

(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出台《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办理检举控告工作指引(试行)》,实现基层办信人员一本通办。推行实名检举控告件市县纪委领导包案督办机制,通过办结件抽查、跟进监督等方式加强全过程监督把控,着力提升实名检举控告件办理治效。

(三)开展岗位练兵。加强全员培训,举办全市监察官任职培训班和各类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讲授业务课程。结合“清舟尖兵”培育计划,推行“以案代训”“以干代训”“师徒结对”等方式加强指导,提升干部工作质效

二十一、关于党建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例会。召开机关党建半年度例会,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任务,压实各支部整改责任。督促各支部对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开展自查,点对点强化指导

(二)推进党建业务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梳理机关党建工作必学党内法规,及支部换届选举、党员发展等规范性操作手册,督促党务干部严格落实。开展机关党建业务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推动各支部互学互鉴、互促互进。

(三)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深化“月提醒、季预警、年盘点”机制,加强监督指导调整优化党小组,落实落细《舟山市纪委市监委临时党支部和党小组操作细则》,抓实每月1次集中学习。推动各支部结合“海上清舟·红色廉盟”联建要求,加强子品牌建设,形成“清舟廉岛”“清读廉播”等子品牌9个。

二十二、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全面对照检查。梳理制定党员发展规范性工作手册,开展党员发展实操培训,加强对各支部的指导。按照“一人一档”对近五年来发展的党员进行梳理形成党员发展档案,排查问题并落实整改到位。

(二)加强指导把关。结合政治家访,对近年来发展的青年党员开展跟踪回访,重点了解青年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八小时”外生活情况

二十三、关于履行整改监督责任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巡察问题“回头看”专项监督。市委巡察每批次安排1家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通报,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对相关单位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全面核查,督促整改

(二)规范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印发《舟山市委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处置暂行办法》,加强对巡察移送问题线索的跟踪督办,上一届市委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全部办结。

二十四、关于推动巡视巡察成果运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建立巡察全量发现问题库。八届市委巡视基础上,建立全量问题库。每轮巡察发现的典型问题纳入省市重大巡视巡察问题清单,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从严处置驻杭联络处相关整改不到位问题。

(二)完善专项报告制度。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紧扣被巡察单位存在行业系统问题撰写专题报告,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情况推动对工程建设招标监管、国企选人用人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三)建立巡察整改结果评估机制。加强监督协同贯通,构建“巡前、巡中、巡后”全程协助参与的监督闭环,全面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被巡察党组织抓紧抓实问题整改。

下一步,舟山市纪委市监委班子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牢记“对党绝对忠诚”,高站位抓实思想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六学联动”“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机制,自觉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把牢“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站位,持续抓好巡视整改。紧扣“监督保障执行”,高标准提升监督质效。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推动“一把手”述责述廉制度化、纪委书记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工作常态化。逐步完善“1+9+N”监督框架体系,加快构建以纪检监察监督为主导的市域监督体系。紧盯打造大宗商品储运基地重要国家战略、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市委20项重大工程开展政治监督,护航经济“稳增长”。紧盯用水、养老、托育、医疗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小切口、精准化开展专项监督专项治理,推动取得实效坚持“敢于善于斗争”,高质量推进正风反腐。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严肃惩治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深化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综合施治、标本兼治,争创正风肃纪反腐市域范例。加大常态化正风肃纪力度,持续强化“马上就办”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持续深化“五时”常态化浸润式纪律教育,坚持打好“容错免责减责、澄清正名、回访教育”组合拳,激励全市干部担当作为。对标“打铁必须自身硬”,高要求锻造铁军队伍。强化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扎实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市纪委监委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推动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攻坚破难、检视整治、建章立制等环节落地落实落实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持续抓好审查调查队伍清舟尖兵培育计划,做好“选育管用”文章。持续推进正规化建设年活动,做到纪检监察机关有纪检监察机关的样子,纪检监察干部有纪检监察干部的样子。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80-2280357;邮政信箱: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中共舟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508办公室,邮编316000。

 

 

中共舟山市纪委            舟山市监委

                          2023年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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