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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旅集团纪委:廉话漫评│“小温暖”送出大处分

发布日期:2024-03-04来源:舟旅集团纪委

     

 

 

 

2014年至2017年,杭州市富阳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冯某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授意下属人员违规套取工程资金用于发放补贴、超范围公务接待、违规公款旅游。

2014年至2017年,在冯某某先后担任富阳市(区)路灯安装维修管理所所长,杭州富阳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有下属人员向其提出公司职工工作较为辛苦,希望增加福利。冯某某随即授意下属工作人员,从承接该单位路灯安装工程的劳务队负责人处套取虚开工程资金共计64.57万元,以建造师挂证费、证书补贴、加班费、劳务费等名义发放给本单位职工。期间,冯某某还以同样的方式授意下属工作人员套取虚开工程资金,用于支付单位职工工会疗休养超额部分,或用于支付该单位的酒水餐饮、土特产等超范围公务接待费用。

2020年12月,冯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撤职处分。富阳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组织退缴了90余万元,冯某某退还10万余元。

 

 

在法定范围内享受福利,是职工的正当权利。但发放福利应注意把握纪律红线,开支渠道和发放形式要合法合规。冯某某打着为职工谋福利的旗号违规套取工程资金发放补贴,看似关心爱护干部职工,为大家“搞福利”“送温暖”“做好事”,实则是私心作祟,慷公家之慨、迎个人之好,践踏纪律底线,让“福利”沦为“腐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廉洁从业意识和纪法观念,牢记纪律规矩,珍惜操守名节,既要带头抵制“四风”,又要落实好管队伍改作风的责任,切实发挥“头雁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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