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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表单化管理 规范"关键少数"权力运行

发布日期:2024-03-05来源:嵊泗县纪委县监委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会议记录不规范,有的事项决策不显示讨论过程、未记录表决理由……”近日,嵊泗县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权力运行,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县属各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督查发现,个别单位会前决策准备不充分,决策事项与相关政策法规或上级要求相冲突;决策程序不严谨,部分议题仅局限于决策环节,对于决策是否执行、如何执行、执行效果等情况,事后很少再进行反馈和通报;决策讨论不深入,普遍以决策结果代替决策过程。

  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中的易发多发问题,以及决策是否执行、执行过程及效果如何等问题,嵊泗县纪委监委重点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作用和“驻”的优势,探索建立“三重一大”决策表单化管理,从决策事项提交讨论申请、资料签收、办理反馈三方面,明确决策执行内容、责任部门、完成期限等内容,形成决策事项结果跟踪反馈和执行效果评估,推动“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这项工作,细化成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等具体监督的“小项目”,紧盯重点事、关键时,及时下发监督提示,确保监督有目标、有成效。

  “对决策讨论的朱某补缴养老保险费事宜,请局党组在5日内将执行情况报给派驻纪检监察组。”这是嵊泗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向县人社局下发的工作提醒函,也是执行“三重一大”决策表单化管理的缩影。

  “事中监督,我们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到一听二问三建议,依法依规履行询问权和建议权,对于有异议的议题不仅要及时单独记录,确保‘原汁原味’,还要一事一档,保存留痕。”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组列席人员对每一项决策应遵守的程序、纪律、政策等直陈意见,发现违反程序的,果断叫停;对有违规违纪倾向的,坚决说不;纪检监察组提出的完善类建议,党组若不采纳,也要说明理由。

  下一步,嵊泗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完善对“关键少数”的监督链条,为维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真正让领导干部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不断形成管党治党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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