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纪委吗?我要举报。我们村村干部在道路改造过程中没有征求群众意见,擅自改路,你们可以去实地看看……”不久前,舟山市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反映,一村干部在实施村内道路改造过程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有关问题。 市纪委监委立即将此信访举报件分流到属地纪委监委,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经多方调查取证,表明举报失实。市纪委监委随即主动做好当面反馈工作,与举报人以“拉家常”的方式面对面进行解释和说明,“您好,关于您之前实名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核查完毕,该道路在改造过程中是因受土地性质影响,所以经村党组开会审议后决定临时变更线路……”“你们反馈非常及时,我对这个理由也能认可。”该名群众竖起大拇指。 信访举报是监督执纪的“第一道关口”,如何提高办信效率?近年来,舟山市纪委监委立足海岛地区岛多面广交通不便、群众办事难等特点,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主抓手,通过“源头化”治理、“切口化”破题、“体系化”协同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举报就地吸纳,矛盾就地解决”。据统计,2023年初次实名检举控告答复满意率80%,上级下转检举控告量同比下降44%,实现了“三年三连降”。 日前,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带头,领导班子成员赴各地村(社)监察联络站、人大代表联络站接待群众代表,现场协调解决相关民生问题。而像这样的主要领导面对面接待群众涉纪信访已经是领导干部的日常工作之一。如何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舟山市纪委监委通过全面落实领导包案化解,推行领导接访下访,促信访举报“源头化”治理。 领导往下走,信访不上行。包案领导挂帅出征,主动到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面对面听诉求、解难题。期间,舟山市纪委监委还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以“一案一策”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和“3+3”阶段式沟通反馈机制,优先受理听民意、适时沟通抚民心、及时反馈解民忧,推动问题矛盾及时化解。 部分偏远海岛信访不便、基层办信质量亟待提高,针对群众在信访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舟山市纪委监委以“小切口”规范化建设出招破题。如,通过探索制定《舟山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办理检举控告工作指引(试行)》,对乡镇(街道)层面检举控告环节进行“全流程”规范细化,实现基层检举控告工作闭环管理;聚焦近年来基层反映较为集中的高频高发问题,形成典型检举控告问题的具象化办理指南,切实做到“事项情景化、思路具体化、流程标准化”;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程序、证据、材料、组卷、装订及平台录入情况等进行全面评查赋分,通过月自查、季抽查、年评查,实现常态化办信质量“体检”……2023年全市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办结初次实名检举控告答复满意率100%,2023年全市办结件优秀率同比提高36%,2023年全市渔农村检举控告量同比下降58%……一项项“切口化”政策的出台,让“问题清单”变“满意清单”。 “做实信访举报‘后半篇文章’,要把‘众力’汇成‘合力’,以统筹联动促‘体系化’协同。”舟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继续建立健全“上下联动、内部配合、外部协调”的信访办理、问题化解机制,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第一时间发现和妥善解决基层群众矛盾诉求和隐患苗头,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访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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