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至2021年期间,玉环市玉水供水设施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董某某,违规虚套工程款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活动;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有价证券等财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 2016年,董某某担任玉环市玉水供水设施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主要负责工程承包、施工物资采购等工作。至此,每天来董某某办公室“寒暄送暖”的各类施工项目“老板”络绎不绝,彼此“称兄道弟”。每年春节期间是工程项目承建方与董某某“联络感情”的绝佳时机。据调查,2016年至2021年春节期间,董某某先后收受承建方张某某、林某某所赠送的礼品、有价证券等财物,共计价值4.6万元。 随着时间推移,为了“笼络”人心,树立自己“一把手”在单位的威望,董某某渐渐产生了通过虚套工程款的方式,来提高公司员工福利待遇的想法。2017年12月至2021年5月期间,董某某指使下属联合包工头通过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多次套取公款共计14.7万元,并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福利、宴请吃喝、外出旅游等支出。其中,董某某一人就分得福利费6万元。 2021年12月,玉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董某某予以立案审查。2022年8月,董某某主动退缴违纪所得款10.6万元。2022年12月,董某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及违反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特约监督员有话说: 1.董某某身为国企掌舵人,本该带领企业谋发展,反哺社会践行国企责任,结果却被利益蒙蔽,甘于被“围猎”。无视纪律规矩,打着为公家的旗号,顶风私设“小金库”。表面上,想借此“给大家分点好处”“为集体谋福利”,实则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作为“一把手”,应切实履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能把组织交付的“责任田”当作自己为所欲为的“自留地”,自觉接受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设立“小金库”反映了一些人纪法意识淡薄,总想挖出一块能够化公为私、满足小团体或个人私欲的“灰色地带”,另外,财务制度不完善、资产管理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等,也是违纪违法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因而要在强化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加大制度防控力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抓牢日常监管,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法纪意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时刻绷紧廉洁弦、把好廉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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