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0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1月8日,巡察组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公安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全力推动新时代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要求上来,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市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照单全收问题,分析反馈意见,研定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把巡察整改问题作为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重点内容,党委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认真剖析原因、汇报整改情况。紧密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持续推进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根据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坚持以钉钉子精神以上率下抓落实、务求实效抓整改,市局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工作办公室,并组建巡察整改专班,全面加强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推进,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力求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真正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坚持重大问题、重点任务协同推进,市局先后8次召开市局党委会、专题会议等推进整改措施落地。市局党委巡察整改办严密组织、集中会商、上下协同、横向对接,抓好督导推进。交警联合党委、普陀山分局党委、新城分局党委对照反馈意见研究具体细化措施,其他单位(部门)积极落实整改,推动工作实然有效。
巡察反馈后,市局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10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10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已完成4件巡察反馈“见人见事”的核实处置,追责问责6人,其中2人给予批评教育,4人给予督察记分;建立完善或建章立制、制定相关工作规范34项;清退款项102.28万元。
一、关于“学习运用新思想指导实践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刚性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党委会召开程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全警凝聚共识、统一思想。
(二)立足实际赋能增效。将新思想、新理论转化为舟山公安高质量发展强大动力,精心组织“实创争先年”30个重点品牌攻坚行动,网约房多元共治、海岛无人机警务应用等品牌取得标志性成果。
(三)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先进典型选树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弘扬公安精神。
(四)加大基层帮扶力度。落实市局机关青年民警下基层制度,阶段性支撑新城分局相关案件侦办,缓解“人少事多”用警压力。
二、关于“落实基层减负尚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着力整治突出问题。主动走访对接村社,开展涉公安工作任务内容进行全面排查审核清理,最大限度减少对村社基层负担。
(二)建立减负评估机制。出台《关于建立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机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发文流程、精简发文数量。
(三)落实减负硬核措施。优化警务工作管理平台功能,持续提升线上文件会议流转率,“三类文件”同比下降。提升执法办案线上办案率,全量案件已实现线上办理。
三、关于“落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挖案件线索。严格落实全市公安机关疑似黑恶警情处置工作规范,开展每周梳理、串并,及时流转、通报,督促、指导各县区对重点警情开展核查,形成处置闭环。
(二)规范线索处置。下发《关于集中排摸涉黑涉恶重点群体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明确我市有组织犯罪线索摸排核查、分类处理、核查报告等相关工作,加强线索摸排核查的指导监督。
(三)落实问题整改。针对市委巡察中指出的落实整改问题,严肃追责到人。
四、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专助企服务工作。联合高校围绕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编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指引。
(二)做强“知产警官”队伍。依托“11087•金牌联络官”“蓝海易舟”等专业服务队伍和“知产警官”队伍,累计向重点企业开展宣防活动、现场答疑80余场次,并通过“提示函”及时向企业发出整改意见,实现风险防范的闭环管控。
(三)提速网上办理。推广“舟警提醒”应用,以“短信精准推送”和“前端智能感知”两种形式提醒群众身份证、居住证、驾驶证、护照等各类证件临(到)期情况,以便群众及时办理换领手续,避免因证件过期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截至目前,在线指导辅助帮办,实现办理准确率达100%。
五、关于“除险保安工作仍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推进矛盾纠纷攻坚化解行动,依托县区社会治理中心成功化解221起;加大“三失一偏”等人员线上线下排查,落实源头稳控。
(二)强化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组织召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清剿”行动,推广海岛交通安全文化标准化建设,全市交通管理秩序持续向好。
(三)强化海上联动执法监管。推进定海北部、金塘、岱山衢山三个海防联勤工作站建设,出台《海防基础管控工作规范》《“智治海安”海防工作台基础管控应用工作规范(试行)》,打造“大海防”协同共治格局。
六、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注重反诈工作齐抓共管。制定《舟山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运行管理规范》《2025年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要点》,组建“一办六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注重反诈宣传靶向突破。逐案开展复盘分析,查找高发案区域、易受骗人群及防控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提醒和案例警示,截至目前共发推文27篇、视频12个,订制高发类案件宣传话术11份,利用语音机器人针对性宣防群众9.7万余人,共计追赃936.3万元,追赃率达到37.7%。
(三)注重反诈预警迭代升级。深入运用“四灌”工作法,结合“千警万民大巡防”“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等专项行动,对实有人口“常态普宣”、单位内部人员“上岗即宣”、外来人员“入舟首宣”、发案部位“加密复宣”、受骗高危群体“集中快宣”,全面提升反诈宣传的覆盖面。今年以来,全市电诈案件受理数、案损数分别同比下降15.3%和53.7%。
七、关于“固废全链条监管水平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海洋生态警务建设。建成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12处,生态行刑共治中心4处,常态开展巡查,及时传递线索;建成市级海陆共治行刑衔接中心,加大对船舶清舱作业船舶的持续监管。
(二)发挥科技赋能实战功能。依托“舟海净”和“智治海安”系统,联合发布船舶油污水处置企业规范作业指南、船舶油污水接收企业规范作业指南、船厂码头油柜油污水接收处置指南三项作业指南。
(三)打击整治固废黑产业链。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建立市级船舶油污水专项整治联络群,畅通联系渠道,累计停用18家次违规清舱船舶,查处违法排放污染物案件15起。
八、关于“非警务类警情分流体系尚不完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协同处置力度。出台《全市公安机关非警务警情分流处置工作指引》,梳理日常接报的10大类非警务事项,与12345、基层治理四平台形成联动分流事项清单。
(二)深化联勤联动处置。实现纠纷类非警务事项平台间互通流转、中心派单处置,形成“双脑联动”模式。
(三)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整合乡镇综治、综合执法、网格等力量推动现场处置队伍和现场调解队伍建设,治理队伍参照公安接处警要求,实行24小时运转,实现就近快速达到。
九、关于“推动‘从严治警’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2025年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工作要点》和《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实施办法》,纵深推进全年“勤廉舟警”清廉公安建设。
(二)压实层级管理责任。深化“四责协同”责任机制运用,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政工干部年度分层分级述职工作,推广《政工干部履职一本账》。
(三)落实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队伍日常谈心谈话“六必谈”“十必问”要求,及时发现、化解思想观念上存在的问题与潜在风险,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十、关于“民警教育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新警全过程培育管理。推进新警素质提升工作,配齐“三师”,全程跟进新警培育管理。
(二)做好“八小时外”生活监督管理。深入开展队伍风险隐患攻坚行动和“全警暖心家访”活动,了解掌握民警家庭情况、民警“八小时外”情况以及家庭实际困难和需求。
(三)强化震慑营造从严氛围。摄制《警诫》系列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立警心、守纪律、树新风”警示教育月活动,引导全警从思想深处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十一、关于“保密纪律执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保密管理。建立2025年保密工作要点,健全保密管理工作体系,成立工作专班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年初以来共进行保密检查3轮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1个。
(二)常态预警监测。建设网络外联实时监测预警平台,有效提升“一机两用”等网络违规行为检测预警能力。
(三)重视保密教育。将保密宣传教育常态纳入新警(辅警)第一课、警衔晋升必训课,开展保密宣传月、保密知识周活动,切实增强全体民(辅)警保密意识,筑牢信息安全防线。
十二、关于“执法办案质量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日常执法监督。自2025年2月起排摸超2个月未结案件底数和启动第一期案件交叉评查,评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查纠整治问题,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审核等环节,提高办案质量。
(二)抓好执法办案效率。定期评估各地各警种条线办案效率,今年来全市移诉平均用时同比下降33.6%,全市行政快办率同比上升17.5%。
(三)加强执法外部监督。汇编全市近三年行政复议、诉讼典型案例,积极参与2025年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联席会议,提出相关议题,规范执法行为。
十三、关于“执法办案源头管理不够严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场所建设。推进市、县两级接报案中心和派出所接报案场所建设,截至目前,除办公用房整体新建或改建的个别派出所,已完成所有接报案场所建设。
(二)规范中心管理。落实市县两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每日案件类警情处置巡查,强化预警问题整改落实,执法源头问题同比减少20%。
(三)坚持柔性执法。针对基层交警执法主体,进一步加强岗前培训、集中学习,切实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刚性落实“交管执法办案监督管理”平台,大力推行“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执法源头管理。
十四、关于“案件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核实处理工作。组织对一起案件办案拖沓问题进行全面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组织对一起行政复议确认违法具体问题进行复核,已做出相应处罚。
(二)细化取保候审工作。出台《全市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若干规范(试行)》,规范刑事下行案件办理程序,确保案件侦办合法、公正、高效。
(三)开展规范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案件审核工作规定和规范涉企执法工作要点,发布执法提醒20期,制发周执法质效研判14期,对执法不规范的民警通报计分11人次。
十五、关于“涉案财物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问题整改。组织对派出机构对保证金处置不及时问题进行核实整改,完善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流程。
(二)开展业务培训。针对规范涉案资金财务核算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将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和涉案资金专户纳入财务电算化管理并每月盘点取保候审、涉案财务等涉案款项专户。
(三)开展专项清理。借助“啄木鸟”主题式巡诊,持续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工作,推动已结案件涉案款项处理。
十六、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情况核实。对接待审批手续后补问题、使用邀请函和工作通知替代接待公函问题进行核实,根据事实情况,分别对承办公务接待的普陀山分局、交管支队相关人员采取第一种形态,予以批评教育。
(二)完善内控制度。结合浙里报系统明确公务接待申请报销流程,更新附件样表及流程图。执行无公函不接待的规定,杜绝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三)加强财务管理。结合财会监督,组织专项排查工作,对公务接待报销、“三公经费”开展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问题。
十七、关于“食堂现金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审批。自2024年11月份起规范备用金领用单据,已按新版备用金借据要求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二)完善制度。2025年2月修订完善《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加强食堂备用金管理,落实食堂备用金借款审批手续。
(三)强化培训。于2024年12月购入用友U8财务系统,2025年所有账务纳入新购系统核算,并于1月中旬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针对巡察中发现的设置不合理的会计科目进行期初账务调整。
(四)加强核对。每月及时出具出纳报告单,加强食堂现金核对,确保食堂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十八、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以《市局机关2025年主题党日活动》范例,组织开展市局机关党组织“互看互学互帮”活动。
(二)推行标准建设。落实《舟山市基层党组织全域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夯实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深入实施“双建争先”行动,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三)加强沟通联系。密切机关党委委员与各党支部和党员的联系,全面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检查力度,帮助党支部研究解决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有效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十九、关于“干警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教育训练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2025年度集中训练,实施练兵体系优化、政治领训练兵、专业攻坚练兵、基础提升练兵、练兵保障优化五大行动,积极打造“实战化、专业化、职业化、数智化”的教育训练工作体系。
(二)开展专业实战练兵。组织开展情指中心、巡特警支队、交警部门等专业警种开展应急处置专项练兵,共800余人次民辅警受训。
(三)抓好基层实战训练。建设实训基地及现场教学点8个,完善派出所训练角建设,通过“跳岛送教”、红蓝对抗、派出所自训等措施,推动派出所应急处置能力提升。
二十、关于“队伍结构有待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干部调研。组织对中层干部和优秀民警进行排摸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干部队伍情况,把优秀干部及时充实调整到储备库。
(二)优化班子结构。结合年龄、学历、资历、专业技能等因素,统筹性别比例,优化部门班子组合,完善干部梯队建设。
(三)招引急需紧缺人才。根据岗位人才紧缺情况,引进计算机技术、诉讼法学等专业“双一流”人才以及网安、电子物证等专业特殊职位民警。
二十一、关于“民警工作热情有待激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勤务安排。落实“15分钟、30分钟”备勤圈、双警家庭一方在家备勤等制度,提倡领导干部带头顶班,优先安排外地民辅警返乡团圆。
(二)保障休息权利。根据值班备勤情况,合理安排民辅警适时调休补休,保障民警休息权。
(三)强化健康管理。做好全员体检“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体检报告层级审阅制度,并对部分慢性疾病、高危疾病、重大疾病实行健康干预。
(四)推动警力帮扶。市局机关每天抽调一定警力增援新城分局参与护学岗执勤,支援普陀山寺庙安保、景点安保,减轻一线民警长时间执勤压力。
二十二、关于“队伍稳定性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注重辅警能力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严格准入标准,加强行为规范,强化考勤考核,常态组织辅警忠诚教育、纪律教育、岗前训练、晋升训练、专业训练等工作。
(二)注重辅警表彰激励。出台《舟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奖励办法(试行)》,明确表现突出的辅警予以嘉奖表彰。2025年共有26名辅警获二级嘉奖,21名辅警获三级嘉奖。
(三)注重辅警职业发展。组织面向特别优秀辅警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目前已招录民警3名。定期组织辅警岗前训练、专业训练,提升辅警履职能力。
二十三、关于“教育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辅警教育训练。出台《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训练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将辅警训练工作纳入公安队伍教育训练工作体系,今年以来已按规定组织辅警训练,切实提升辅警的政治素养、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
(二)加强辅警履职规范。根据《关于预防警务辅助人员渎职犯罪的若干举措》,指导协调各用辅单位及部门用好日常教育、谈心谈话、自查自纠等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辅警违纪违法问题隐患。
二十四、关于“党组织关系不够顺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关系接入工作。组织开展辅警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排摸工作;4月16日,市局党委会审议通过辅警党员接入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辅警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全面统筹发展计划。制定2025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将辅警入党纳入全局整体统筹考虑,鼓励辅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三)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根据整体工作进度,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辅警,通过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工作任务压担子等方式进行培养,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下一步,市公安局党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工作要求,深化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强化巡察成果转化运用,推动公安工作全面提升、持续发展。一是一以贯之坚持从严管党治警。把巡察整改作为从严管党治警重要手段,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坚定,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闭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完善监督检查、清单管理、述职评议等机制,把党建工作融入公安品牌项目建设,深化“千岛先锋·公安卫士”党建品牌建设,深入开展“一单位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创建,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二是一如既往推进清廉公安建设。把巡察整改作为纵深推进“勤廉舟警”清廉公安建设的重要衡量标准,加强对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紧扣“事后回头看”环节,兼顾“当下治”和“长久立”,从制度机制上查原因、找问题、堵漏洞。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持续推进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加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安部严禁违规宴请饮酒“六项规定”监督力度,压实责任担当、规范履职用权 、涵养清风正气,不断提升舟山公安队伍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三是一往无前践行公安初心使命。把巡察整改与深化公安改革发展统一起来,以查促改、以改促效。紧紧围绕市委“985”行动和市局“实创争先年”30个品牌项目建设部署,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做精做深海岛共富、海陆共治、海洋生态“三大警务”,锚定“五最”目标,高效运转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及“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大力实施“深化六我行动,全员成就人才”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形成加快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锻造“三能”过硬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80-2072198;邮政信箱:舟山市公安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千岛路99号,邮政编码316021);电子邮箱:登陆“浙江省统一政府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地市信箱-舟山-部门信箱-市公安局”。
中共舟山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