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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2-02来源:中国共产党舟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5月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机关事务中心党组(以下简称“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8月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心党组始终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凝聚整改合力。中心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研究部署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深刻认识到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尤其是党组书记带头对照检查、深刻剖析,主动担责,找准整改方向,确保整改工作起步扎实。加强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成立由中心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巡察整改的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分管领域的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具体责任处室(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了“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责任处室(单位)、一抓到底”的责任体系。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严格按照整改方案部署,层层压实各处室(单位)整改责任,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对所有整改事项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制落实”,全程跟踪督导、从严把关验收,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挖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漏洞,推动建章立制,确保整改成果常态长效。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责令检查2人,批评教育13人,谈话提醒4人,建立完善制度28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实现“第一议题”学习全覆盖,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形成贯彻落实意见。

(二)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等;先后召开2次党组(扩大)会议,分别传达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召开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专题会,谋划推进“十五五”时期及2026年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工作思路奋力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书籍图册印刷费2025年因工作需要编印1本书籍印刷费较上年度下降60%。有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市行政中心主楼、北大楼、大宗楼实施能源费用托管,能源资源节约率分别同比提高12.11%、19.28%、15%。深化用能预算管理,纳管单位增至34家,其中26家预算单位办公用能总量同比下降12.48%

(四)深化智慧化建设完成“舟到E管家”综合平台3次重要版本升级,建立平台分级权限管理体系,权限配置效率提升50%,用户问题平均响应时间缩短至30分钟。

二、关于“深化推进机关事务改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改革顶层设计。以宣贯《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为契机,出台《舟山市公务用车单车核算办法》等3项制度文件。11月中下旬,中心班子领导带队分四组,赴各县(区)中心开展机关运行保障工作调研,指导县(区)推进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先行。

(二)全力推进试点建设。编制《行政机关能源资源消耗计量规范》《舟山市行政机关能源资源消耗定额标准》等2个省级团体标准,已形成标准草案;全力推进省级“机关餐饮服务”标准化实训试点建设已基本建设完成;推进“公务餐”扩面提质,新增学校、医院及村社、民宿、海岛用餐点128个,实现市县乡三级316个公务用餐点互联互通。深化公物仓建设,创新市本级预算单位通用复印纸集采统配,实现资金节约率22.66%。深化公务拼车,制定《公务拼车管理实施细则》,积极倡导公务拼车”。

(三)深化机关事务数字化建设。迭代升级“舟到E管家”综合服务平台上线“房产管理模块”“智慧餐饮”等,建设“舟到E管家”一号通平台,计划2026年年初正式上线运行实现机关事务服务事项“一键办理”

三、关于“统筹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后勤服务保障质效。健全完善需求征集、办理、评价、反馈闭环落实机制2025年办好主楼电瓶车停车棚建设智能信报箱、快递柜及外卖暂存柜设置、便民维修服务等暖心实事19件完成洗车机维修并正常运行,新采购电瓶车打气设备每周开展巡检,保障设施设备全生命周期监管。优化机关超市商品供给,督促进一步调整商品结构,丰富商品种类。

(二)深入推进绿色机关建设。深化用能预算管理,纳管单位增至34家,其中26家预算单位办公用能总量同比下降12.48%,开展能效等级评价,2家单位能效等级评价达到“蓝码”,能效水平稳步提升创新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市行政中心主楼、北大楼、大宗楼能源资源节约率同比提高12.11%、19.28%、15%。持续深化节能宣传,开展节能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公共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深化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省级标准“揭榜挂帅”项目,抓紧编制《行政机关能源资源消耗计量规范》《舟山市行政机关能源资源消耗定额标准》等2个省级团体标准发布机关事业单位保洁服务规范省级团体标准。谋划《关于推进机关事务“三化融合”的实施意见》完善机关事务标准体系。

(四)深化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加强《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宣教,专题研究法治化建设工作修订合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作用利用“舟到E管家”合同管理数字化应用,建立合同预警机制,实现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依法依规履行管理和服务保障职责,提升机关事务法治化水平。

四、关于“安全工作防范化解风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健全安全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实施“三色赋码”管控,与47家行政中心单位及21家社会化服务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全年开展综合检查12次,排查整改隐患68处,整改率达100%。深化智慧安防(消防)建设,完成主楼环形周界入侵报警、各楼宇边门及楼顶门禁等物防建设,提升智慧安防管理水平。

(二)建立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理清责任关系,成立市行政中心安防消防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工作专班,明确安全隐患防控职责,履行消防安全监督责任,由管领导牵头,安全保卫处具体负责,相关处室(单位)各司其职,安全有序推进工程项目建设。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利用行政中心电子屏、现场咨询等形式进行安全宣教,全年开展安全宣教10次、“工前第一课”安全教育20次,每周通过集中学习、实操演练等形式,组织安保队员开展安全培训,全年开展培训演练45次。

(四)加强各部门联动。加强与信访、公安、消防、住建等多部门联动,与信访、公安等部门构建异常信访人员动向信息管控联络网,协同联动落实应急处置防范措施。

五、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未压紧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中心党组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年工作,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纵深推进勤廉机关事务建设。

(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2025年召开警示教育会2次,赴杭州乔司监狱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印发《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负面行为清单》结合内部巡查等形式,对“四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全年开展内部巡查4次,开展整治违规吃喝问题明察暗访2次。

(三)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严肃因私出国(境)工作纪律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5名退休人员已上交6本证照,5人共计5本证照遗失,督促其到出入境管理部门注销证照。

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开展学习教育。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作风教育,深化廉政教育,全年召开2次警示教育会,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开展集中性纪律整顿月活动。各处室、单位梳理查摆各岗位43个廉政风险点,制定54项防范措施,进一步堵塞风险漏洞。

(二)规范考察培训。严格培训制度执行严控培训费用标准,对非必要性培训一律取消或合并。修订外出考察管理制度,规范外出考察审批流程,严格控制次数、考察人数。今年以来,中心未开展外出考察活动。

(三)整治形式主义。严格落实党政机关紧日子要求,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十条举措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评比表彰、经费支出2025年未开展节庆演出表彰评比等,未支出视频PPT制作费。

七、关于“工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成立中心招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心招标管理办法》,组织《舟山市非依法必须招标规范》等相关规定学习,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互联互通,科学合理合并项目。

(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做好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控制价编制等基础工作,避免缺项漏项;邀请第三方对限额以上工程项目进行预算审核;执行重大项目监理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因客观原因超合同价的,以变更、签证形式说明情况,达“三重一大”金额的变更必须报经党组会议审议。

(三)严格工程档案管理。组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组,全面归集历史档案;推进纸质资料电子化备份,房产管理模块档案管理应用上线运行,设置分阶段录入及审核环节,做好电子档案录入准备。

八、关于“资产管理较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房产管理。组织市本级房产统计摸底工作,情况分类汇总提交市不动产工作专班;出台《中心直管房产出租管理若干规定》,做好部分房产租赁、拍租、移交、清理及手续补齐等工作;房产管理模块平台投入试运行,数字赋能房产管理。

(二)合理场地租赁。收集掌握市行政中心新能源充电停车场运营企业营收情况,核算场地收益;商谈收益共享事宜,确定相关条款,签订补充协议;要求企业优化场地管理办法,中心组建考核小组对运营情况进行季度考核。

(三)加强承包管理。出台《舟山行政中心社会化服务商业体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不同类别商业体特点,规范引进方式、房租物业水电标准及相关约束;组建监管小组,加强合同履约监管,开展比价抽查等。

九、关于“采购管理制度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完善采购制度。修订《中心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具体要求,引入第三方外部监督机制,建立采购计划申报机制,完善项目验收工作流程等;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业务学习、能力建设,确保采购申请、审批、执行、验收等流程规范有序,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

(二)加强采购研究研判。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必要开支,不得违规购买服务类项目;完善设备鉴定评估体系,对拟报损设备设施进行评估、出具处置意见后,再确定采购事项;按《舟山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采购审批程序。

(三)严格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引入“食采云”平台,制定《“食采云”平台供应商准入与退出管理制度》《“食采云”平台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全面分类梳理食堂供应商,组织供应商开展系统培训并入驻“食采云”,落实食材采购员专岗专责、内部监督机制。

十、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预算管理、财政资金管理。修订《中心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审批流程;统筹安排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对培训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核审查,杜绝转嫁行为;按计划实施技能竞赛项目,科学制定竞赛实施档案,严格对照预算安排或市人社局划拨的额度安排竞赛;强化动态跟踪,推进账务及时结算。

(二)控制食堂采购成本。调整食堂经营模式,食堂运营账目实行独立核算;印发《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办法》,明确由中心财务资产处直接负责机关食堂财务管理;重新梳理机关食堂账套体系,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日常资金结报流程,大额资金支出经党组会议研究决议,开展年度审计;严格落实食堂备用金管理制度及资金结算银行转账要求。

(三)加强工会经费监管。完成新一届中心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心财务资产处配合机关工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服务团队具体承担。每年年初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审核上年度工会经费决算和当年工会经费预算,严格落实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十一、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修订《中心党组工作规则》《中心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中心各类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流程,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修订《中心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并抓好落实,中心本级五万元以上资金使用情况、月度采购计划、机关食堂月度支出等大额资金事项,严格按程序报党组会议审定相关项目全部按照事前事中事后决策程序要求执行。

    十二、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全面压实党建主体责任,修订《中心“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升级“舟到E管家·大美后勤”党建品牌,构建“一横四纵两支撑”党建体系,深化三级党建联建,以高质量党建赋能高质量发展。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特别是召开组织生活会时,每名党员都要对照上级明确的查摆要求,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按上级要求,将在2025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中心当年度违纪党员和巡察审计问题整改期间被追责问责党员将作出自我批评。

(三)加强党建学习指导。2025年10月,举办一期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干部实操能力。通过内部巡查等方式加大对各支部党建业务工作的指导力度,及时在党建工作群发布工作提示,督促各基层党支部推进落实。

十三、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中心党组专题研究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开展干部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储备优秀年轻干部蓄水池,通过转岗安置新增90后干部1名,接收2023、2024年选调生各1名,通过轮岗交流、师徒结对、“青蓝工程”等方式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优化干部梯队结构。

(二)提升干部队伍专业素质。拓展“舟到E管家学堂”培训品牌,九支服务团队分层分类开展政治素质、业务知识、专业技能等培训,于9月28日至30日举办全市系统领导干部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三)规范编外用工管理。严格落实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强化编外人员录用、考核、激励、监督等,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招聘、录用、解聘等流程,同时落实编外人员体检、办公环境提升等关心关爱举措。

十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制定中心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健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具体举措,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约谈制度。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规定动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全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2次,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3次,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2次,开展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分析2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次。

十五、关于“对上轮巡察反馈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采购招标制度。修订《中心采购管理办法》,制定《中心招标管理办法》,明晰招标采购限额标准分类,明确招标采购方式及其事项范围、平台、程序等,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公示制度。

(二)强化组织领导。中心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招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行,对每月提报的招标采购计划进行研究审核,重大招标采购事项报经党组会议研究。

(三)加强外部监督。引入第三方对招标采购项目实施全流程监管,进行事前事后审核。

下一步,市机关事务中心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机关事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扛牢抓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巩固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地见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加大工作力度跟踪抓好落实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对已整改完成的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落实见真章、动真格、落实效。二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在集中推进“当下改”的同时,谋划“长久立”。围绕整改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深入研究治本之策,及时总结提炼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项机制、防范一类风险、堵塞一批漏洞”,推动巡察整改从“阶段性攻坚”转向“常态化治理”,实现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三是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把巡察整改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对舟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关于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有机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六干”作风,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实施151”行动计划,攻坚“1+4+1”工作目标任务,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80933;邮政信箱:舟山市定海区新城海天大道681号;电子邮箱zsjgswj@163.com

 

 

中共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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