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普陀区纪委通过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规范程序,牢牢把握“四个注重”,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有力推动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注重渠道畅通。建立规范信访接待室,开通专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举报网页,充分利用录音电话、录音笔、监控摄像头等器材的作用,进一步完善纪检信访受理工作程序,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情况;建立健全区、镇(街道)、村(社)三级信访网络平台,建立与同级党、政、司法之间的横向联系,实现纪检信访信息的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化。 二是注重领导决策。委局领导对来信来访始终做到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领导信访工作责任制,包括“领导接待日制度”、“领导阅批信制度”、“领导包案制度”、“领导下访制度”等,重要信访件都由分管领导报请主要领导审批、决策。 三是注重方式转变。明确信访举报工作职能定位,转变信访举报办理方式。重点处理好业务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对反映违纪行为与个人利益诉求交织的信访问题,在查处腐败的同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责任;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以及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不予受理,正确引导群众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 四是注重线索排查。所有信访举报资源由信访室专人负责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并做好建档、保管工作,严格保密制度。建立信访举报资源评估、案件线索集中排查、案件线索移送制度。信访室第一时间对信访举报信息的可信性、可查性、价值性等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初步建议,对一些线索具体的或疑难信访问题,通过集体评估排查后向委局主要领导汇报,并移送委局案管室。(普陀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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