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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14来源:舟山市纪委市监委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为全面开创“四个舟山”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舟山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28)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舟山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部署,回顾总结2017年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总结5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科学分析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讲话登高望远、居安思危,内涵丰富、切中要害,为我们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省委第一时间召开省纪委全会进行部署落实,省委书记车俊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市委高度重视,认真抓好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进行专题学习,研究讨论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俞东来书记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今天上午,俞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是我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的一年。市委立场坚定、以上率下,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按照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凝心聚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守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成效明显。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成效、满意度等指标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一)坚持主动担当,强化政治监督和纪律保障,全力护航国家战略实施。把忠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协助市委在全省率先出台清廉新区建设实施意见,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推动清廉浙江在舟山生动实践。严明纪律,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加强对村社组织换届风气的监督检查。全市8名党员干部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建立“三重项目”监管服务机制,开展“剿灭劣V类水”专项巡察、违章建筑失管典型问题督办,督促整改问题157个,党纪政务处分7人。着力优化新区发展环境,加大“不作为”“慢作为”“中梗阻”的整治力度,督促职能部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对“电视问政”“新区聚焦”曝光问题的跟踪督查。推进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具体化程序化,为132名党员干部澄清问题,进一步促进了干部履职担当。

(二)坚持审慎稳妥,以组织和制度创新为核心,圆满完成监察体制改革先行试点任务。把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建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小组,逐级落实党委主抓直管监察工作领导机制。按照部署提前完成市、县(区)监委的组建和挂牌。全市从检察机关划转编制62个,实际转隶人员57名。推进人员、机构、业务和感情全面融合、深度融合,对全体转隶人员和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开展集中培训,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认真履行监察职能职责,在全省率先探索由公安机关管理、监察机关使用、管用分离的监察留置舟山样板,得到省纪委领导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出台监察留置管理办法、监察措施审批流程、问题线索处置操作规程,用足用好监察手段,先后对8人采取监察留置措施。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情相对简单的案件,探索实施不采取留置、快查快办快结模式。实行市级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结合派驻机构工作机制创新,将各级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推进统一管理,建立片组协作、交叉检查等机制,强化审查和调查职责。全市派驻机构发挥政治生态“护林员”作用,发现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问题869个,开展提醒谈话1359人次,督促修改完善制度691项,处置线索90件,直接立案审查41件。改革试点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加强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优势正在向治理效能转化。

(三)坚持全面从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落细。协助市委健全完善党委主抓直管机制,督促各地各单位认真落实责任清单、约谈提醒、签字背书、履职情况报告等制度,进一步夯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建立上级党委纪委约谈下级党政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公示等制度,开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创新实施“互联网+两个责任”在线考评,制定出台量化考评标准,实现对74家主体责任单位和32家监督责任单位履责动态留痕管理,相关举措被人民网、新华网等中央媒体报道。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市纪委常委会面对面听取12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并现场评议。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市领导带队对5家市属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全面贯彻省委实施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和通报曝光力度,全市11名领导干部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四)坚持常抓长管,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把顶风违纪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牢牢抓住节假日、升学季等时间节点,重申纪律要求,狠刹不正之风,先后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福利等专项整治。集中排查整治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烟酒问题,发现、核查相关问题线索119条并督促整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明察暗访390次,检查窗口单位、景区场所等550家,发现问题线索83个,处理93人;点名道姓通报1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和7起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收到较好警示震慑效果。建立查处“四风”问题联动机制,注重把整治成果固化为制度,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开展。

(五)坚持挺纪在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充分发挥监委成立后体制机制方面的新优势,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48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419件,立案185件、增长10.8%,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9人,乡科级干部18人。严肃查办了浙江大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徐梅英和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海洋旅游学院原院长乐建盛贪污犯罪等案件,全力配合省纪委省监委查处了浙江海洋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吴常文严重违纪违法案。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16人次,同比增长13%,其中第一种形态占60%。在全市开展廉政档案建档工作,对2944名在职市管领导干部和县(区)管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切实做好党的十九大等重要节点信访维稳工作,强化信访举报转送件办理情况的督查。健全完善案件审理提前介入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防逃和追逃追赃工作,强化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建立干部监督协作联系机制。发挥查案治本功能,开展“以案说纪”“以案促改”,督促相关单位查漏补缺、建章立制。

(六)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突出规划先行、重点先行,协助市委制定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完成9个市属部门党组织的巡察。制定巡察工作流程,建立线索移交、联席会议等制度,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突出政治巡察、政治体检,聚焦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紧盯重点对象、关键环节,增强巡察的针对性和威慑力。巡察共发现党的观念淡化、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各类问题234个,移交问题线索42件,实施诫勉谈话4人,约谈提醒35人,立案查处121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4人,清退个人违规所得58万余元。突出上下联动、压力传导,以渔农村巡察为抓手,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反映渔农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信访件下降10.1%,我市渔农村巡察工作得到省纪委充分肯定。深化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结果运用,开展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1527项具体问题全部通过整改审核。首轮3家市属部门巡察发现的63个问题全面整改。

(七)坚持从严从实,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执纪铁军。新一届市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政治定力,带头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充分发挥了示范表率作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争做岗位模范标兵、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实施“补钙、练兵、修身、筑坝”四大行动,创建“清风卫士”党建品牌,干部队伍精神面貌和执行力明显提升。坚持“大池子里用人”理念,关心干部成长,畅通交流渠道,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一批优秀干部,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优化。弘扬纪检监察机关正能量,大力培树先进典型,1名同志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嘉奖,1名同志被评为全省“最美公务员”,1个集体和11名同志获省纪委表彰。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和负面言行清单,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防“灯下黑”。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管党治党责任的压力传导不平衡不充分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认识和运用还不够到位,落实抓早抓小还需做大量工作;“四风”问题更趋隐蔽,反弹回潮隐患仍然存在,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监督执纪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创新;个别派驻机构监督意识还不够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加以解决。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争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排头兵

党的十九大高举旗帜、引领航向,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明确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战略部署。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首先是全面从严治党要开创新局面。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要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上作示范表率,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形势判断和战略部署上来,保持重整行装再出发的精神状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强化“四个意识”,更加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在维护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我们的政治觉悟要更强,政治站位要更高。要按照“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原则,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要强化政治监督,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忠诚核心、维护核心、看齐核心,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舟山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强化学思践悟,更加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真学真信,全面把握其历史贡献、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方向。要紧密联系舟山实际和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思考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思路、具体方法、具体举措,以新思想引领新行动,新实践开创新局面。

(三)强化政治定力,更加自觉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保持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坚决摒弃差不多、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在坚持中深化、深化中发展,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必须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一以贯之、不折不扣地抓落实,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必须发扬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精神,推进管党治党理念创新、组织创新、方式创新、机制创新,在标本兼治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必须紧紧盯住政治生态风清气正、营商环境清廉高效、干部队伍清正勤廉、社会风气清新向上的“四清”目标,建设清廉新区,促进新区跨越发展。

(四)强化主责主业,更加自觉全面地履行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能职责。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党的十九大修订的党章,对纪委职能职责、工作内容作了重大拓展和深化,使纪委履职方向标更加明晰,聚焦点更加集中。我们要学深悟透、准确把握党章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的基本要求,以及对纪委“三大主要任务”和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责”的充实调整,忠实履行监督这个基本职责、执纪这个核心职责、问责这个重要职责,切实担负起新时代纪律检查机关的历史使命。

三、2018年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建设自贸试验区、争创自由贸易港,深入推进“四个舟山”建设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聚焦政治建设、纪律建设、营商环境建设,强化持续震慑,深化标本兼治,推进清廉新区建设,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的更大成果,为全面开创“四个舟山”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一)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

着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警惕“七个有之”,对照“五个必须”,全面强化政治监督,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及时发现、勇于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严肃查处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行为,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

着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优化党内政治生态。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继续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下级纪委每半年向上一级纪委全面报告一次工作,重要工作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强化政治担当。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清清爽爽、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同志关系,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动态更新廉政档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把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坚决查处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二)服务保障“五大会战”,营造激情创业、拼搏赶超的浓厚氛围

聚焦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检查。紧紧围绕市委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舟山”战略部署,突出“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发挥好“清障”“护航”作用,确保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助力自贸试验区建设,围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群众办事“不出岛”,在全市集中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着力整治“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管卡压”变“推绕拖”甚至吃拿卡要的问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舟山一流的营商环境。要助力海上花园城建设,围绕城中村改造、违法建筑拆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执纪保障专项行动,对工作敷衍应付、推进不力、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严肃问责。要助力重大项目建设,围绕综合交通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工程建设领域风险防控,探索建立重大项目廉洁档案等制度,保障项目又好又快推进。

突出实干担当,支持先行先试。坚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和关心爱护、鼓励担当相统一。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干部敢闯敢试、担当有为。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握政策界限,规范免责启动程序,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让“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让“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干部吃下定心丸。另一方面,要加大治庸治懒力度,提振干部精气神。完善干部监督协作机制,持续从严加强管理监督,专项整治“为官不为”“中梗阻”等行为,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加大对“新区聚焦”“市民巡访”和“电视问政”曝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进督查力度,有效提升执行力。

(三)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发挥好“探路者”的作用

巩固深化改革试点成果。翻篇归零再出发,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做好深化文章。要进一步健全党委负主责、纪委负专责、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抓好制度规范,根据即将颁布的国家监察法,及时修订完善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要进一步抓好监察留置所建设,配强监护特勤力量,开展人员管理培训,加强财政专项保障。市里已经配备到位10名正式民警和一定数量特勤,县()要及时跟进。加强智慧监管,按照分步推进的原则,建立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指挥系统、视频智能分析系统,强化红外线、生物识别等技术手段,提升监察留置安全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着力理顺执纪监督部门与审查调查部门、派驻机构的职责界限,积极探索上下级监委在线索处置、案件调查等方面的协作机制,实现上下联动、高效运转,提升整体效应。要进一步抓好监察职能延伸,探索赋予乡镇(街道)纪检机构相应的监察职责,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

全面履行纪检和监察职能。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和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要健全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制,建立综合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等制度,对本级党委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要严格把关。要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实现有机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出作风建设新气象

在抓具体、补短板、防回潮上下功夫。发扬钉钉子精神,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巩固拓展工作成果。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管出习惯、化风成俗。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紧密联系实际,重点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冷硬横推、懒政怠政等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威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费旅游、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聚焦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领域,推动工作延伸拓展。对“四风”问题多发的地区或部门,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决不让特权行为滋长蔓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和“大数据”平台的作用,增强查纠“四风”的精准性。构建纪委统筹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市县联动推进的“1+N”监督工作机制,实现从抓部门向部门抓转变,从侧重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

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牢牢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一根本,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群众路线,严明群众纪律,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狠抓“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率先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加强清廉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深入开展家风家规教育活动,推动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实现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五)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要突出审查调查重点,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努力做到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施治。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土地出让、拆迁改造、资源开发、政府采购、公共财政支出以及金融信贷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持续释放重拳反腐信号。要依法规范使用讯问、冻结、扣押、搜查等12种监察调查措施,依法维护监察调查措施特别是留置措施的权威。要进一步整合反腐败力量,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执法、审计等单位的工作衔接,健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做细做实防逃追逃基础工作,强化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责任,加强动态信息收集,严格执行出入境证件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要提升综合效果,坚持执纪审查、依法调查与把握政策策略的统一,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进一步做好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保障案件质量和处理效果。切实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坚决清除安全隐患。

   ()发挥巡察利剑和派驻探头作用,着力增强党内监督的实效

不断深化政治巡察。有序推进七届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完成23家市属单位巡察。发现问题要更精准,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突出政治定位,注重巡审结合,做到见人见事见重点,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坚持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市领导反馈制度,反馈问题要有辣味,一桩桩一件件具体明确,促使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如坐针毡如履薄冰、等不起慢不得。整改问题要见实效,加强检查,盯紧咬住,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绝不放过,整改情况及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特别是要紧紧抓住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以行政会议代替党委(党组)会议、党建工作泛化虚化形式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少报漏报瞒报等共性问题,加大督办整改力度,举一反三,确保成果运用到位,确保管党治党宽松软现象得到有效纠正。“回头看”要成为常态,持续强化震慑效果。要加强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建立联动机制,横向实现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相衔接、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相结合、巡察监督与执纪审查相贯通,纵向实现市、县(区)巡察工作上下一体联动、同向发力。

全面改进派驻监督。把派驻监督工作和队伍建设纳入全局工作一体部署、通盘考虑,加强工作指导、综合协调和工作考核,增强派驻机构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归属感。完善派驻机构职能定位,积极探索有效发挥派驻机构作用的路径和机制,强化派驻机构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统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部门和派驻机构的力量,探索建立联合调查机制,推行监督执纪工作清单模板,全面发挥派驻监督作用。派驻机构要聚焦职责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公职人员的监督,发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

(七)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

充分发挥纪律教育的治本作用。加强纪律建设,既要靠有力的纪律执行,更要靠有效的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要注重正面示范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要深化反面警示教育,拍摄警示片,编印忏悔录,开展以案说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一案一剖析一建议”制度,每查结一起典型案件,都要认真分析案发根源和案发地区或单位的政治生态,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建议。要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和警示教育基地的作用,着力构建多层次、多方位宣传教育格局。

深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一把尺子量到底,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织要用好党章赋予的纪律处分权,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做到选人用人和管理监督权责一致。要坚持抓早抓小,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本人作出说明,所在党委(党组)书记签字;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了结后向被函询人反馈澄清;存在违纪问题的,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适用情形,严格转化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既要防止一谈了之、谈而不核、以谈代查,又要防止出现适用不严、尺度不准。加强抽查核实,防止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把“四种形态”的基本原理应用到监察工作之中,强化监督调查处置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八)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升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幸福感

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整治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要深化渔农村巡察工作,完善三级联动巡察机制,适时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按照中央扫黑除恶的要求,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三强三霸”,严厉打击“村霸”,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要健全多渠道信息收集机制,把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基层腐败问题线索及时筛选出来,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损害群众利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行动,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重点查处和纠正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惠民资金,尤其是向渔船柴油补助款、住房保障基金、救济救助款物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查处和纠正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以及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要加大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县乡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九)层层拧紧责任螺丝,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落细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和落实责任分解、约谈提醒、述责述廉、通报公示等制度,防止责任落实形式化、表面化、被动化。全面推行“互联网+两个责任”留痕记实、流程管理、预警监督,实现任务在线下达、工作在线申报、进度在线督查、业绩在线考评。发挥党的组织优势,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和常态化检查,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加大问责追责力度。严格执行党内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紧盯“关键少数”,以强有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抓住典型公开曝光,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对问责工作不力、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四、打铁必须自身硬,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执纪铁军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须律已。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市纪委常委会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抓班子、严管队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党性锤炼,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既要政治过硬、忠诚坚定,又要本领高强、业务精湛。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对党忠诚、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是立身之本。要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化“双争”活动,做党的忠诚卫士。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有想干事的自觉,又要有干成事的本领,努力成为精通业务的行家里手。要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推进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建设。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通过工作研讨、专题授课、执纪实践,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掀起学业务技能、当岗位标兵的热潮。

    既要组织有序、充满活力,又要作风优良、求真务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在于力量和智慧的凝聚,在于思想和情感的融合,既要有定力,又要有耐力,也要有活力。市纪委要加强对县(区)纪委、派驻机构的领导,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班子建设的领导。加强身边先进典型的挖掘、宣传,引领纪检监察干部见贤思齐、对标看齐。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防止调研搞形式、走过场。要带头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不拖沓敷衍,不浮躁浮夸。要严细深实,推进机关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质量和水平。

   既要无私无畏、公道正派,又要勤廉自律、干净干事。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牢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用权不可任性”,做到不踩“红线”、不越“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把解决履职不力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重点,层层落实“一岗双责”,打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工作机关。推进机关党建创新发展,抓好基层党支部和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让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生活大熔炉中经受锤炼。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和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管理监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遮丑,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同志们,行百里者半九十。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干字当头、走在前列,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开创“四个舟山”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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