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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28来源:舟山市纪委市监委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更实更快更好建设“四个舟山”提供坚强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舟山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3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舟山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回顾总结2018年工作,研究部署2019年任务。

市委高度重视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讨论了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委书记俞东来对贯彻落实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天上午,俞东来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市委以上率下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省委巡视“政治体检”为契机,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有力推动了“四个舟山”建设。这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贯彻稳中求进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查办案件数量质量“双提升”,一系列专项整治硬任务扎实有力推进,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民意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我市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度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一)聚力政治监督,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坚定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做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全市共立案审查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等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2起,党纪政务处分13人,同比分别增长140%和160%。立足职责职能,督促落实市委中心工作,严肃问责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不力的8名领导干部;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联合监督、专项督查,督促整改5大方面30个问题;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出台强化监督执纪的具体举措,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实“八大行动”助推清廉新区建设,召开清廉新区社会共建大促进推进会,对15个重点特色项目实施项目化管理,扎实推进清廉文化、清廉学校、清廉医院等清廉系列工程建设,开展“清廉基层行”活动,清廉土壤不断厚实、清廉氛围进一步形成。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行“互联网+两个责任”在线考评,中国纪检监察报、浙江日报等媒体进行专门报道;协助市委对4个县(区)和5个市属单位开展重点检查,对12家市属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进行评议,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6名党员干部严肃问责。

(二)聚力纠治“四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落实。加大正风肃纪的力度频度,盯紧重要节点,盯牢隐形变异,市县(区)联动、多部门协作,互联网助力、大数据比对,每月一次开展全市性大检查,每月一主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全市共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368次,检查单位2383家,发现问题160起;通报曝光30起典型案例,起到了震慑作用。加大查处力度,深挖“案中案”,扩大战果。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1起、处理党员干部11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2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督促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制度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督导,督促整改办公用房超标、基层“七多”等问题,对20个典型问题集中交办,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1起,处理5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2人。部署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对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车公养”、虚列会议经费等突出问题,在严肃查处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三)聚力惩治腐败,查办案件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受贿行贿一起查,审查调查保持快节奏。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796件,同比增长3.8%;立案286件,同比增长54.6%,其中县处级34人,市本级立案数全省第一;党纪政务处分260人,同比增长63.5%;挽回经济损失3700多万元。全市共对35名被调查人实施监察留置措施。严肃查处了市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军民,市文广局原党组副书记李国芳,市工商联原副调研员严永祥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出台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监察机关调查案件等意见,规范纪检监察措施内部审批流程,与通信公司、金融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坚守安全底线,加强留置等调查措施的监督管理,建立市监察留置所,配齐配强监察留置监护力量。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推进信访举报规范化建设。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拓展延伸监察网络,36个乡镇(街道)和3个区属功能区管委会全部设立监察办公室。认真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出“以案说纪”“以案说责”专题,开设“廉政视窗”栏目;组织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和党纪政务处分典型案例;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

(四)聚力严查快结,巡视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高标准严要求配合做好省委巡视工作。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一揽子整改和专项整治并进、个案整改和线索处置同步、当下改和长久立并重,不折不扣推动各项整改任务全面落实。从严从快查处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共立案17件,其中县处级干部10件;党纪处分14人,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6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4人,巡视过程中交办的个案全部查清、处理全部到位,关注类问题线索全部调查完毕。我市巡视整改做法被省纪委任振鹤书记批示肯定,并在全省作经验介绍。深化政治巡察,提升巡察工作实效。对30个市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594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64件,党纪立案28件,移送司法机关3 人;督促推动相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机关党建、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机关单位与下属企业脱钩等工作,建立完善各项制度125项。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巡察监督与执纪监督、派驻监督、审查调查的有机融合,提高问题发现精准度。强化整改环节,巡察情况向分管市领导和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双反馈,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加强巡察队伍建设,推动成立固定巡察组,配齐配强组长、副组长和巡察专员,并实行集中办公;组建160人的巡察人才库,开展巡察干部专题培训,促进能力提升。

(五)聚力纪律建设,监督工作进一步做深。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深化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问题线索处置了结集体会商和动态分析制度,制定出台《问题线索“十必查”规定》,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处置“回头看”。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1012件,同比增长141.5%;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54人次,同比增长129.9%,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70.4%、21.1%、4.8%和3.7%。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建立健全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通过统筹规划、联动协作、优势互补,实现监督成效最大化。对信访举报多、案件易发多发的地区和单位,开展专项执纪监督。按照“七查七看七评”要求,加强党内政治生态状况分析研判,实现精准画像,推动以评促建。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423人次。

(六)聚力基层基础,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进一步整治。开展扶贫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制定实施2018年至2020年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开展低保(边缘)户认定、渔农村危房改造及渔船柴油补贴、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起,处理27人,党纪政务处分16人,涉案资金160余万元,推动注销违规低保(边缘)户2001户2731人,追回违规发放危房改造资金31万元,对涉及违规发放渔船柴油补贴问题的6名基层干部严肃问责;赴四川达州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专项监督,对资金管理、项目进展等六方面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严肃查处“三强三霸”、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出台《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意见》,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提前介入、结果反馈机制,对近三年来接受的群众举报、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大起底,深挖彻查定海王斌恶势力团伙等背后“保护伞”,全市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7人。联动推进重信重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三批共148件信访举报件,集中办理、集中反馈,办结率100%;开展全市渔农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摸排梳理,落实领导干部包案制度,着力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

(七)聚力能力提升,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为主线,深化学思践悟。抓实思想政治建设,通过清风论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在学懂弄通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上下功夫。加强党建工作,打造“清风卫士”党建品牌。以“双争”活动为载体,推进专业能力建设。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得到大提升;制定纪检监察干部五年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参加各类培训305人次。坚持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实现干部优进优出。以“五张清单一张网”为抓手,强化监督制约。分层分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专题听取县(区)纪委监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强化日常监管,深化委机关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风险点排查,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坚持刀刃向内,对全市11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同时,主动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市监委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向市政协党组和各民主党派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认真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纠正“四风”等我市纪检监察工作一些经验做法在中央级、省级媒体上持续有声,清廉新区微信公众号、客户端和官网影响力持续扩大,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了良好氛围。

2018年,通过不懈努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必须清醒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个别部门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担当不足;“四风”问题禁而未绝、更趋隐蔽,回潮复燃的隐患仍然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较多,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削减存量、遏制增量的任务艰巨;体制改革仍需深化细化,制度优势有待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专业化能力有待提高,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解决。

二、总结运用改革开放40年纪检监察工作经验,解放思想、勇于创造,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回望改革开放波澜壮阔的历程,舟山纪检监察一路走来,从改革开放初期的拨乱反正、端正党风、反腐肃贪,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率先探索构筑反腐保廉联合预防体系,推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再到新时代率先实施清廉新区建设,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始终与时代同奋进、与改革开放共命运,始终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深化,始终走在前列、勇立潮头。40年来,纪检监察战略定位越来越清晰,思路举措越来越精准,治理效能越来越彰显,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打下了坚实基础,积累了宝贵经验。我们要从改革开放历史进程特别是管党治党历史进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忘初心再出发、牢记使命勇担当,不断开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必须坚定不移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我们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做到旗帜鲜明、一以贯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的重要论述,坚守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效维护了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新时代要求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党的政治机关的性质定位,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更加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更加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大局中去推进和落实,确保党领导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坚如磐石,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舟山落地生根。

(二)必须坚定不移强化政治立场,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执纪为民体现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具体举措之中,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标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心是最大政治的重要论述,探索开展以“强基层、促廉洁、惠民生”为主题的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发挥村监会作用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群众信心度、满意度持续上升。新时代要求我们,必须秉持群众观点,坚持人民至上,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

(三)必须坚定不移聚焦政治任务,标本兼治推进反腐败斗争。我们坚持一手抓坚决惩治、一手抓有效预防,在思想转变、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历史条件下,有力维护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惩不放松、惩治共进,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着力削减存量、遏制增量,夺取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新时代要求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永远在路上的冷静清醒和坚韧执着,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以纠建并举的思路、标本兼治的举措,推动思想教育、法纪约束、制度建设同向发力,全面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让政治生态更加山清水秀。

(四)必须坚定不移扛起政治担当,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我们坚持解放思想、敢为人先,与时俱进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努力探索具有舟山特色的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改革先导性作用的重要论述,借力舟山先行先试优势,率先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试点、监察留置管理规范化试点,创新实行互联网+两个责任”在线考评、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等做法,为全省提供了舟山素材和舟山经验。新时代要求我们,必须牢记“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新期望,勇于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更进一步,在建设清廉新区上更进一步,打造全面从严治党的“舟山样板”。

(五)必须坚定不移突出政治要求,始终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我们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战略工程、长期工程来抓,在自我监督上严之又严,在自我约束上慎之又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管就是厚爱的重要论述,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扎实开展争做岗位模范标兵、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着力打造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打胜仗的纪律部队。新时代要求我们,必须全面对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基本要求和站位争高、担当争强、实干争优的价值追求,深入开展“锻钢铸魂大练兵”行动,督促推动干部磨练政治品格、增强能力素质,树立起严格自律的表率,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

三、2019年工作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舟山一系列重大发展战略落地见效的突破之年,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不偏离、标本兼治不松劲、依纪依法不逾矩、深化“三转”不动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八大行动”为抓手,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强化监督专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更实更快更好推进“四个舟山”建设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坚持思想引领,强化政治建设,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

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持续跟进、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常学常新、常悟常进,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具体地结合起来,运用到强化监督检查、执纪审查、追责问责、自身建设之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思维、战略谋划、精准落实水平。要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习近平总书记对舟山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学出忠诚,学出干劲,学出担当。

紧扣主题主线,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统一部署,结合系统实际,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要在增强政治觉悟上持续发力,带头接受教育,主动加强改造,坚守初心使命。要在推动知行合一上持续发力,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全面查找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严格追责。要在建立长效机制上持续发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信仰、砥砺党性、忠诚履职的实际行动。

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两个维护”具体化、行动化,加大政治监督的力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推动“三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要举一反三,以案促改,防范“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言行。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支部工作不规范,以及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政治生态建设,深入开展对地方和单位政治生态建设状况专项监督、分析评估,推动开展“大众评机关”活动,构建监督报告、定期评价、修复净化相互衔接、良性循环的工作“闭环”。

(二)坚持共建共创,强化清廉导向,推进清廉新区建设

狠纠惯性隐性惰性问题,营造激情创业氛围。一以贯之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督查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工作成果,紧盯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要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在反馈中进行专门分析,提出整改建议,列入整改重点。要继续严纠大吃大喝、贪图享乐之风,紧盯隐形变异的新问题新动向和问题易发多发的地方、单位和人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决不允许死灰复燃,决不允许旧弊未除、新弊又生。要抓住“关键少数”,深化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违规借贷、兼职取酬、投资入股以及利用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利益等专项治理,破除惯性思维,对不敬畏不收手不收敛的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继续每月一次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震慑效果。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完善容错纠错、信访澄清机制,鼓励支持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勇于创造、担当作为,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让干部放下包袱、甩开膀子。

突出营商环境优化,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要深入开展“优化自贸区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执纪监督行动,建立“最多跑一次”改革常态化监督机制,重点开展窗口单位市县两级联动专项检查,坚决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在履职过程中,注重保障企业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要加强对自贸区重大项目的嵌入式监督,督促职能部门防范廉政风险,推进清廉建设工程。要积极应对自贸区先行先试政策特殊性、区域分散性、监察对象复杂性对监察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探索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自贸区监察工作

坚持社会共建大促进,引领崇廉倡廉促廉。要找准社会共建清廉新区的切入点、发力点和突破点,靶 向对标、精准发力,分领域、分地域督促推进清廉新区建设,力争形成一批舟山元素、舟山特色鲜明的清廉新区建设示范样板。特别是要逐级传导压力,强化主体责任,以点带面推动清廉文化、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国企、清廉民企建设,实现从“盆景”到“风景”,从广度到深度拓展。要扩大清廉新区影响力,综合运用媒体阵地增强传播力度,提升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倡导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使清廉新区建设拥有广泛坚实的社会基础。要完善项目化工作机制,实行季度一督查、半年一盘点,切实做到推进一批、实施一批、谋划一批。

(三)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治理效能,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认真落实《加强市纪委市监委对县(区)纪委监委领导的若干意见》,推动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在坚持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有序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和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改革。根据省纪委省监委指导意见,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实际,制定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建立落实推动机制,确保市县(区)两级高质量提前完成改革任务。要优化重组派驻机构,通过减少单独派驻、增加综合派驻,整合力量、提高效能。要全面加强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修订完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逐步推进干部选调录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党建工作“五个一体化”。制定委机关“三定”规定,使内设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运转更加高效。

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以宪法和监察法为遵循,按照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要求,进一步强化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要把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结合起来,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落实同监察法配套的法律法规,完善审查调查转换办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动形成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要认真执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管辖、政务处分、监督执法等方面的制度,完善调查程序体系。全面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察范围。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作用,根据《浙江省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程》精神,细化履职办法,探索片区协作机制;紧盯人、财、事,重点在访、谈、查、巡上下功夫,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因地制宜加强力量配备,强化专职专用,确保高效有序运转,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四)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日常监督,切实履行好第一职责

“四种形态”组合拳要有力有效。严格执行党纪处分条例,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探索强化监督职能,特别是要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做起来、做到位,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要认真做好信访举报的受理和处理工作,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报告、早处置。谈话函询要走“心”,不走“形”,严格执行“十必查”规定,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提高函询工作的质量。要健全完善干部大监督工作机制,把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对违纪党员干部严肃执行纪律的主体责任真正压实给党委(党组),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四项监督”力量要联合联动。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紧密结合衔接,真正拧成“一股绳”,形成“一盘棋”。要建立健全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反腐败协调小组牵头抓总的监督体制和协调机制,统筹任务分工、进度安排和力量调配,强化工作联动、信息联通和问题联查,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要针对突出问题,监督检查室牵头,派驻机构跟进,实行“一月一主题”靶向监督。开展财政性资金银行存放情况等专项监督,切断利益输送通道。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促使有关单位从源头上加强监管。同时,要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两个责任”要落细落实。紧紧抓住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要完善责任清单、述责述廉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加大专项抽查和责任追究力度,防止主体责任在下属单位、国有企业和村(社区)层层递减。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做细做实“互联网+两个责任”在线考评,做好结果运用文章。要严格落实问责实施办法,对落实责任不力,或者该问责而不问责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防止问责泛化。

(五)坚持精准有序,强化高压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在着力削减存量、遏制增量上下更大功夫,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特别是把那些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要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相互移送机制、技术调查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要加强防逃工作,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证照管理检查结合起来。要加快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步伐,突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察和办公协作服务智能化等四项重点工作,深化“互联网+监督”“互联网+管理”“互联网+宣传”,让反腐败工作插上科技翅膀。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反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调查处置,严把主体身份关、事实证据关、程序手续关、定性处理关、移送起诉关,做深做实案件审理、申诉复查等工作。要强化安全办案、文明办案意识,对办案安全规定和办案纪律执行情况强化全程监督,依法规范行使各类监察措施。要提升改造监察留置所,加强智慧监管,消除各类隐患。

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能。坚持一案一总结,及时发现共性问题和监管漏洞,推动建立长效机制,补齐制度短板,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要坚持以案说纪、以案说责,对典型案例加强剖析通报,汇编忏悔录,督促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筑牢廉洁从政从业的思想基础。

(六)坚持上下联动,强化政治巡察,实现巡察全覆盖高质量

加快巡察全覆盖进度。聚焦政治监督定位,把“六围绕一加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到巡察监督中,蹄疾步稳开展对30个市属单位党组织的巡察。要创新巡察方式,把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贯通起来、穿插使用,开展交叉巡察、提级巡察,增强巡察实效,努力打造舟山巡察工作品牌。要把巡察与考核政治生态状况、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强化监督合力。

形成精准发现、精准处置、精准整改“链条”。坚持把发现问题能力、提高问题线索成案率作为检验巡察成效和巡察组工作的重要标准,推进巡察与审计、巡察与监督检查无缝衔接,建立重要线索分析研判机制,为审查调查提前介入做好保障。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双反馈”“双责任”“双审制”“双公开”,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对2018年巡察的单位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负面典型予以严肃问责。

构建市县(区)联动一体监督网。实行制度化联动,对工作机制、工作流程、成果运用等统一模式运作。要一体谋划市县(区)两级年度巡察计划,深化对同系统、同领域开展归口巡察,推动实现以下看上、以上促下。推进县(区)巡察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把渔农村巡察纳入县(区)巡察全覆盖范畴,着力提升质量。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报备制,对县(区)委巡察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要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健全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推动县(区)党委加大巡察机构建设和专职力量配备力度。

(七)坚持执纪为民,强化专项治理,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要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重点开展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等问题集中整治;紧盯增收攻坚扶贫、行业扶贫和低收入渔农户救助,重点解决履责不力、以权谋私、工作不实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要深入推进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对发生在民生资金、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打击一批、查处一批、通报一批。要深入推进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落实与政法机关协同机制,坚决向“三强三霸”“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做到有伞必打、除恶务尽。

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要依托乡镇监察、衔接村务监督,落实“三资”管理权力清单和渔农村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要严查“微腐败”,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查纠、绝不手软。要深入推进“清廉基层行”,开展百场文艺下乡、清廉在线访谈、集中宣讲等系列活动,纪律教育要覆盖到全市各社区。

强化督查督办工作。要深入排查、及时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已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紧紧依靠基层党组织解决群众身边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看到成效。

(八)坚持从严从实,强化能力建设,塑造纪检监察铁军新形象

打造政治过硬的模范机关。带头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对党忠诚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首要政治品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任务、长期任务,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念信仰,坚守政治责任,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以务实有效的党建工作聚人心、强党性、树形象,抓实机关党建工作,推动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组织力、引领力。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和纪委委员要带头加强政治历练,提高政治能力,带头讲政治、懂规矩。

打造敢当善为的示范机关。强化专业化建设,着眼精力专注、能力专长、工作专业,持续推进“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活动,搭建“让干部施展才华、让组织了解干部”的平台,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调查研究能力、谋划部署能力、政策运用能力、落实执行能力,锻造一支纪法双修、纪法兼备的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建立分类分层干部人才库,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工作督导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工作考核机制。

打造严格自律的表率机关。深化“五张清单一张网”,进一步细化责任内容,开展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优化再造工作流程,实现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相互监督、分权制衡。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并重,更加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大力培树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不断激发队伍活力。

同志们,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命题,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责任。新时代要有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忠于职责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奋力开创新时代舟山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把“四个舟山”建设的步子走得更实更快更好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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