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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监察委员会聘任15名特约监察员

发布日期:2019-07-19来源:舟山市纪委市监委

718日,市监委召开特约监察员聘请会,15名各界代表被市监委聘任为第一届特约监察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周峰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希望特约监察员们珍惜舞台、珍惜时光,与市监委携手前行,一起踏上新征程、答好新考卷、书写新历史,推动特约监察员事业越办越红火,推动纪检监察道路越走越宽广。

据了解,特约监察员经层层推荐产生,15名特约监察员中,有中共党员,也有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群众代表,都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在各自领域有一定代表性和影响力,热心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联系群众、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加强监督方面有独特优势。

会议指出,开展特约监察员工作具有深刻意义。要明责如山,深刻认识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现实需要;是提高决策科学性、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凝聚各方力量、共建清廉新区的现实需要。

会议要求,特约监察员要忠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使命。要知责奋进,做敢于监督挑刺的铁面人,立足公心,以“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认真态度履行好监督职责;要做善于建言献策的懂行人,以高水平的咨询建议积极主动为市纪委市监委出谋划策、献言献计;要做收集民情民意的有心人,广泛倾听民意、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并把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要做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代言人,在履职过程中大胆亮明身份,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凝聚人心、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会议强调,要履责如冰,切实加强特约监察员队伍自身建设。要齐心同向稳立场,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彰显特约监察员队伍的政治本色;要重学笃行做行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学习、主动思考、主动履职,做工作的有心人;要正身律己讲操守,始终保持公信人士、自律标杆、道德模范的良好形象。

为做好特约监察员工作,市纪委市监委专门制定出台了《舟山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办法》规定特约监察员要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可以参与纪检监察法规、规范性文件起草的研究讨论,对出台重大政策、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可以参加市监察委员会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等。

在聘请会上,夏永祥、陶慧芳等2位特约监察员代表作了发言。

附:舟山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舟山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和《舟山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确保监察权正确规范行使,舟山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王军安、贝红雁(女)、叶亚君(女)、田兴元(男)、任珊红(女)、刘娜(女)、米卿、吴静雅(女)、陈杰、林巧(女)、周学锋、夏永祥、徐祝君(女)、陶慧芳(女)、黄旭雯(女)为舟山市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26月。

舟山市监察委员会

2019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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