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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2来源:舟山市纪委市监委

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展现忠诚担当

为奋力干出逆周期经济飞扬新气象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舟山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1月21日)

周  峰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舟山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总结我市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

市委高度重视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传达学习,研究讨论了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天上午,俞东来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市全面推进清廉新区、建设“四个舟山”的重要一年。市委旗帜鲜明,以上率下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深化标本兼治,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服务大局有担当。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坚决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等突出问题,督促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紧扣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赢三大攻坚战、推动自贸区国家战略等加强监督,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建立“纪税协作”机制,开展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联合监督,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监督,与清华大学合作开展自贸区监督工作研究,推动清廉营商环境建设;严明机构改革、社区村体制改革纪律,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全力保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严肃查处并通报工作推进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市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案件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持续深化政治生态动态评估,出台《关于开展政治生态评估实施办法》,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动态调整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协助市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实施“互联网+”在线考评,推动“两个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普陀区建立常态化廉情分析会议制度,区委常委会每季度分析研究全区廉情状况,力促政治生态山清水秀。加强对生态环保等领域的责任追究工作,全市共实施问责75起91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8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报道,出台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积极营造正风肃纪反腐浓厚氛围。

(二)巩固深化作风建设,纠治“四风”有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佳绩”的重要批示精神,高标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频度,每月一次开展全市性大检查,每月一主题通报曝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6起,处理党员干部13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5人,同比分别增长30.9%、15%和31.9%。坚持专项治理与长效机制并重,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培训费使用情况和领导干部违规借贷、利用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利益问题等整治,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制度规定。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基层减负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设立10个动态监测点,推动解决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全市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7起,处理5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

(三)构建上下联动巡察网,巡察质量有提升。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按照“六围绕一加强”要求,聚焦“四个落实”,分两轮对22家市(新区)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市本级巡察覆盖率达到70%,共发现问题525个,移交问题线索74件,移送司法机关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清退各类违规所得340万余元。坚持上下一体,各县(区)共完成对150家单位、189个渔农村党组织的巡察,平均覆盖率分别达到62.5%和68.48%。创新联动方式,对定海区白泉镇、普陀区沈家门街道等4个中心镇(街道)开展“提级+交叉”巡察,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对帐销号制度,强化巡察整改落实,由巡察办牵头,监督检查室会同派驻机构对14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集中开展整改情况回访检查,提出意见45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6份。同时,积极配合做好省委对岱山、嵊泗两县的巡视工作,指导落实巡视整改,督促抓好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巡察各个环节的衔接,强化巡察机构队伍建设,上线巡察数据管理系统,巡察工作基础不断夯实。

(四)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日常监督有作为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作用,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实效性。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和集体会商,加强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的意识普遍强化,防微杜渐的效果进一步显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547件,同比增长52.9%;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589人次,同比增长66.5%,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75.4%、17.9%、3.4%和3.3%,结构比例更趋优化。坚持澄清正名与回访关爱相结合,集中开展“及时澄清问题,支持干部干事创业”活动,协助市委出台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关爱制度,市、县(区)两级为受到不实反映的52名干部公开澄清正名,对22名市管干部、41名县(区)管干部开展集中回访,取得很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统筹推进“三项改革”,治理效能有增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第一时间向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制定出台工作规则,强化工作协同。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领导,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市纪委市监委对县(区)纪委县(区)监委领导的若干意见》,完善对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的工作机制。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严格执行省纪委省监委《监察业务运行工作规程》《监察留置措施操作指南》,规范审查调查各个关键环节,健全与审判、检察、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打通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堵点和难点。坚持“挖潜增效、优化提效、严管强效”,提升现有留置场所保障能力和业务运行系统信息化水平,推进市警示教育基地改扩建工程。严格留置审批,全市共对47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推动了监察案件的调查工作。加强乡镇(街道)监察办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监督质效,全市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察办处置问题线索360件,立案98件,同比分别增长64.4%、7.7%。定海区出台推进监察办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探索建立片组协作机制,推动依法、精准、高效履职。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扎实推进纪委监委机关与派驻机构“六个一体化”,加强统一管理和单列考核。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全年共立案93件,党纪政务处分94人,同比分别增长47.6%和56.7%。推进7家市属重点国企和2家市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国企派出监察专员。督促指导县(区)全面完成新一轮派驻机构改革和国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与浙江海洋大学纪委建立指导保障协作机制,地市纪委与属地省属高校纪委规范化“协作模式”得到省纪委领导批示肯定。推进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加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力量,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优化运行机制。

(六)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专项整治有成效。根据市委主题教育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三服务”活动,牵头开展扶贫和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紧扣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开展监督检查,对专项审计反映的低保认定不精准、死亡残疾人“两项补贴”取消不及时等问题进行交办督办、跟进问责,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诫勉12人。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专项检查,与四川省达州市纪委签署《扶贫协作日常监督协作协议》。全市共查处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27起,处理8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7人,追回资金467万余元。打好惩腐“打伞”与“拍蝇”结合的系列组合拳,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制定“打伞破网”攻坚年行动方案,建立与政法机关会商协作机制,落实联点包案、查否背书报告、提级管辖等制度。全市共立案44起,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34起,处理7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35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查处充当“保护伞”干部12人。加强对基层公权力的监督,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岱山县全面推行村级集体资金支付网上审批和村务卡使用,规范小微权力行使。嵊泗县针对群众反映的旅游旺季“一票难求”问题,开展票务领域专项执纪监督。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市县(区)两级联动开展对人防系统的“机动式”巡察,共发现问题66个。

(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减存量遏增量有突破。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发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效应,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巩固发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检举控告638件次,同比增长24.1%;立案390件,同比增长36.4%,其中县处级27人、乡科级75人;党纪政务处分352人,同比增长35.4%;移送司法机关27人,同比增长28.6%。严肃查处了市政协原党组成员、秘书长李晓武,市公安局原副调研员、法制支队政委张军儿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原岱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俞福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完善防逃追逃工作机制,会同市委组织部制定出台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纪律规定,成功将我市唯一一名涉嫌职务犯罪外逃20年的徐鹏军抓获归案,实现追逃工作“清零”目标。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规范留置执行工作和“走读式”谈话,组建全市审查调查安全联络员队伍,实行留置场所安全风险每日零报告。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开展重复访及“三多”信访件专项“清淤行动”。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实现舟山廉政网网络举报、12388电话举报、“清廉舟山”微信举报及来信来访“四位一体”。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开展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案件审理文书质量专项检查,应用审理辅助信息系统,有效提升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打通不敢、不能、不想内在联系,注重从典型案件中查找管理监督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推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化警示教育,协助市委开展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月活动,打造以案说责说纪、警示教育专题片、本土化警示教育读本等警示教育品牌,出台《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全市共有1.1万余名干部参观各级警示教育基地或廉政教育基地;组织警示教育片展播1050场次,累计3.2万人次观看。开展“清廉基层行”活动,通过送廉戏下乡、乡镇(街道)书记讲纪说廉等形式,分层分类开展纪律教育,推进了清廉新区建设。

(八)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有进步。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并执行科学决策和运转机制、集体学习制度等。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扎实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增强了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得到提振,推动了主题教育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市委高度重视市纪委市监委领导班子建设,专题部署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俞东来书记亲临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提出“走在前列、当好排头兵”的要求。深入开展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开展“锻钢铸魂大比武”,全委学习、全员提能氛围浓厚。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深化作风建设。坚持多样化选人,队伍结构向年轻化、专业化迈进。健全内部考核机制,实现县处级干部一体化测评、科级干部分类考核。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赴蚂蚁岛开展红色革命传统教育,推动队伍融合。开展纪检监察系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活动,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聘请首批特约监察员,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全市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2个,立案3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12人。

过去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守根本职责,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不断学思践悟,提高政治站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中,持续强化安身立命之本、初心使命之要、忠诚担当之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抓到位抓到底,为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舟山”提供了坚强保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有的地方和单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还不够到位;“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树倒根存;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仍然甘于被“围猎”,有的甚至沦为黑恶势力“保护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从自身看,我们对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政治监督的方法途径把握不精准,综合效果尚未充分彰显;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担当能力不足、斗争精神缺乏,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会监督的情况依然存在,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予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任务

2020 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工作十分重要。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砥砺初心、勇担使命,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展现应有的担当。今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协助市委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清廉新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正风肃纪反腐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以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干出逆周期经济飞扬新气象、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要坚持运用“大治理”“大监督”的理念。牢牢把握监督与治理的契合点,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围绕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高质量的制度完善督促机制,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中,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体制,以精准有力的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责监督,推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以高质量的党内监督、国家监察促进高水平的治理现代化。

——要坚持标本兼治“三位一体”的方法论。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统筹协调、结合融合、有力有序、实现效果最大化上下功夫,一体推进 “三不机制”,一体推进 “三项改革”,一体推进“三转”,以综合运用政策策略和纪律法律增强惩治效果,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以累积尺寸之功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尤其是要针对推进“三不”实践中存在的不充分、不协调、不平衡问题,抓住共性、突出个性,哪方面薄弱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强化“三不”融合协同,以治标促治本、以治本巩固治标成果,切实放大“三不”的叠加效应,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要坚持走在前列、争当排头兵的高标准。提振舍我其谁、勇争一流的精气神,拉高标杆、扬长补短,改革创新、勇于创造,在发挥“四项监督”作用、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建立精准纠治“四风”长效机制、督促推进清廉村居、清廉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打造具有舟山特色、有影响力的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品牌,努力为全省创造更多鲜活经验。

——要坚持发扬敢于动真碰硬的斗争精神。在正风肃纪反腐的一线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不断增强当战士、做卫士的政治觉悟,始终保持“纪律部队”的勇气和锐气,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定力,打好全面从严治党这场攻坚战、持久战,绝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待。

(一)以强化政治监督为先导,确保“两个维护”见诸行动

紧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精准监督。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对舟山重要讲话和关于舟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的具体内容,形成监督检查的清单和项目,建立日常监督必督、专项检查必查、执纪问责必究“三必”机制。要督促各地各部门逐一对照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抓好落实,坚决纠正就事论事、以会议文件或口头传达代替实际行动、以工作业务整改代替思想政治整改。进一步改进政治监督方式,突出重点、靠前监督,增强政治监督效果。要以监督促政治建设,聚焦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监督促制度执行,聚焦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监督促履职尽责,聚焦自贸试验区开放发展和海上花园城市建设,加强对重大战略举措、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舟山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紧扣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强化长期监督。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推动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修炼党性心性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让初心和使命在内心深处铸牢、在思想深处扎根,切实把“两个维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开展“9+1”专项整治“回头看”,发挥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作用,健全长效机制,真正解决问题。

紧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过程监督。把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推动构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形成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责任链”,做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优化提升“互联网+两个责任”考评系统,实现线上平时考评与线下监督检查、述责述廉相互印证。加强对地区和部门政治生态状况的立体分析研判,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探索建立评估结果运用机制,督促相关党组织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

(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

推进权力运行规范高效,打造自贸区清廉营商环境。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配置情况的监督,以督促“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推动形成权责透明、权责统一的运行机制。聚焦油品全产业链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监督预警,实施工程建设领域“廉建联防”,切实管住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督促推动清廉国企建设与深化国企改革同步推进、与生产经营有效融合,加强企业廉洁合规建设,强化“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监督,推进企业治理现代化。

护航民营经济平稳发展,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化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专项执纪监督行动,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三服务”工作,落实稳企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严肃查纠干扰和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保障民营企业家在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时的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避免“办了一个案子,垮了一个企业”。督促各地各部门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作为清廉新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建立政商交往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严格落实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巩固领导干部向企业违规借贷专项治理成果,做到“亲”而守“清”、“近”而有“制”。探索建立行贿行为惩戒机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治理力度。

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营造担当干事的氛围。认真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做好容错纠错,健全澄清正名、回访关爱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进一步规范问责工作,精准运用“一票否决”,分清职责,实事求是,激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以清廉村居建设为抓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实施清廉村居高质量发展提升行动。联动推进乡镇(街道)监察办规范化建设、渔农村巡察全覆盖、“清廉基层行”活动,召开清廉村居建设现场会,创建一批有特色、有亮点、高质量的示范点。持续加强基层公权力监督,督促健全小微权力清单、清廉档案等制度,推动完善村(居)务监督工作规程,规范“三资”和镇村简易工程管理,加大渔农村巡察力度,严管微权力、严查微腐败。加强乡镇(街道)监察办规范化运行的指导,完善片区协作机制,建立廉情信息员队伍,充分发挥监察办作用。深入推进“清廉基层行”活动,开展“点单”“派单”式纪法宣讲,突出加强对基层渔农村干部的教育,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全力保障决战脱贫攻坚。根据舟山实际,紧盯增收攻坚扶贫、行业扶贫和低收入渔农户救助,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地见效。加强与审计的对接,全面梳理盘点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问题。继续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东西部扶贫协作情况进行督查,为脱贫攻坚战决战决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深化拓展集中整治工作。按照省纪委部署,开展“惩治基层腐败、推动基层治理”专项行动,聚焦征地拆迁、民生资金、“三资”管理、教育医疗、涉农补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以点带面推进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要抓住典型案例,抓好教育整治。加强同政法各机关密切合作、协同作战,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要边打边治边建,健全“打伞破网”长效机制。

(四)以突出源头治理为重点,持续发力纠治“四风”

靶向发力解决突出问题。抓住普遍性问题和反复出现的问题,实施精准有效的治理。要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加强对国有企事业单位、下属二级单位、基层站所等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开展“会所中的歪风”“回头看”,防范和查处违规接待、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问题;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明纪律要求,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主动退还礼品礼金,进一步规范礼品礼金处置和廉政账户管理;紧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抽查,对顶风违纪的从严处理;针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健全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关联分析等新技术新手段抓早抓小;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纠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以及困扰基层的检查考核多、网络平台多等形式主义突出问题。

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坚定不移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的督查落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防止产生“疲劳综合征”。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对“四风”问题突出的,要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畅通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让顶风违纪行为无处藏身。

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针对纠治“四风”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相关制度漏洞,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完善更有针对性、实效性、可监督、可遵循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体系。健全纠治“四风”统筹协调、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送、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用好中央纪委的党风政风监督统计系统,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发挥数据风向标作用。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推动移风易俗、化风成俗。

(五)以提升巡察质效为关键,构建完善上下联动格局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方向,突出“三个聚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紧扣职能职责,扭住责任不放,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着力发现并纠正政治偏差。

坚持有效覆盖、上下贯通。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交叉巡察和“回头看”等,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市本级完成对20个市(新区)属部门党组织巡察,提早一年实现七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对市属功能区下属的31个村级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持续推进市县(区)巡察一体化建设,创新联动方式和途径,增强上下联动监督效果。加强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健全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督导,建立健全县(区)巡察年度计划报备、定期工作报告等制度,全面推进巡察向渔农村延伸,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开展市县两级巡察干部业务培训,提升巡察干部能力素质,加强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

突出巡察整改和结果运用。持续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建立严格的巡察整改情况审核把关验收机制,加强巡察整改情况的回访检查,加大对移交问题线索的督办力度,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放大震慑效应。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主动融入纳入“三不”一体推进工作格局,加强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研判分析,推动问题整改与健全内部治理体系相结合,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

(六)以减存量遏增量为目标,着力做好“三不”协同文章

不敢腐的震慑氛围再浓厚。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厉惩治、又利于稳定,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要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严加惩治,对主动投案的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推进金融领域腐败治理,坚决查处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对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严肃查处,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深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按照时间节点推进覆盖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深入整治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件。正确处理程序与效率的关系,强化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意识。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信息技术保障、追逃追赃等工作。

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再扎紧。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在日常监督、巡察、审查调查工作中,深挖案件反映出来的深层次问题、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抓整改、补短板,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加大对“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防止制度空转。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再增强。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利用好典型案例和忏悔录,配合党委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严明公私界限、严格家风家教,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堤坝。坚持一案一剖析,督促发案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推进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促使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推进清廉文化建设,积极培育有主导力、影响力的清廉文化品牌,讲好清廉故事,引导清廉风尚。

(七)以深化机制创新为动力,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在激发活力上下更大功夫,持续深化“三项改革”。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统筹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要求,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加大检查抽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规范监察业务运行流程,强化监察措施使用情况的监管,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坚持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深入推进“六个一体化”,巩固深化国企、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配合做好垂直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

在攥指成拳上下更大功夫,促进各类监督协同贯通。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增强“四项监督”协作联动的紧密度、时效性,汇聚监督合力。要坚持工作一体考虑、力量一体调配、成果一体运用,加强对监督工作的整体规划,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优化配置监督检查部门力量与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力量,开展交叉式互查、片组式协查等专项监督行动,实现效果最大化。推动完善监督制度,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自上而下、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在抓早抓小上下更大功夫,坚持不懈用好“四种形态”。更加准确熟练地把握好、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综合运用平时观察、谈心谈话、检查抽查、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察整改等形式,强化日常监督。准确把握刚和柔、稳与进的关系,精准把握“四种形态”互相转化的尺度,探索运用“七看”工作法,即看违纪情节、看危害程度、看时间节点、看动机原因、看认错态度、看一贯表现、看群众口碑,力求做到宽严有据、宽严相济,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加大对函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增强工作严肃性和实效性。

(八)以“排头兵”的姿态强化自身建设,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

发挥模范机关示范引领作用。要有“向我看齐”的底气,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纪律建设,打造全面过硬的模范机关。市纪委常委会要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维护制度权威、执行制度规定,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斗争精神,坚决同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问题作斗争。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开展“能力提升年”活动,深化全员培训,加大业务实操能力培训力度,强化实战练兵,搭建成长成才平台,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养成专业作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大力宣传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典型,营造榜样引领、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严格监督从严管理。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增强“主动转”的自觉。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运用制度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梳理查找不同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防范化解风险挑战。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健全内控机制,优化内部流程,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始终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创新纪委监委接受各方面监督体制机制,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干部监督机构和特约监察员作用,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不护短、不遮丑,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践行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坚定不移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四个舟山”、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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