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舟山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1年2月19日中国共产党舟山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舟山市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2月19日在新城举行。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29人,列席146人。
市委书记、新区党工委书记俞东来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和有关市领导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总结2020年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全会由市纪委常委会主持,审议通过了章青山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实施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行动 为舟山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提供坚强保障》的工作报告。
全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全会听取和评议了四家市属单位党委(党组)述责述廉报告。俞东来同志在市纪委七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充分肯定了2020年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强调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治监督保障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用力纠治“四风”和群众身边腐败,构建协调贯通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把全市各级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确保我市在新征程中开好局、起好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一年来,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坚定不移推进清廉舟山建设,巩固发展了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职责职能,主动担当作为,政治监督进一步落实落细,基层治理进一步彰显效能,“四风”纠治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三不”机制进一步贯通融合,制度优势进一步释放转化,队伍建设进一步从严从实。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全会深刻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认识和体会,指出要锚定新方位,更加突出争先创优;要贯彻总基调,更加突出坚定稳妥;要对标现代化,更加突出基本职能;要激发正能量,更加突出严管厚爱;要把握方法论,更加突出系统施治。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深入分析了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实事求是剖析了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不足,要求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全会提出,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建设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的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从政治上看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主线,以保障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首要任务,深入实施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1+4”行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推动监督融入“十四五”,为建设“四个舟山”、展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展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新气象提供坚强保障。
全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聚焦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建设中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使正风肃纪反腐与现代化建设需要相契合相适应,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融入治理体系、转化为治理效能。
第一,突出首位任务,深入实施政治监督引领行动,展现保障“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的新担当。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畅通国际国内大循环、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等决策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严肃市县(区)领导班子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协助市委纵深推进清廉舟山建设,打造责任贯通“共同体”、清廉单元“示范群”、政商关系“亲清链”。
第二,坚持执纪为民,深入实施基层监督提升行动,展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新作为。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完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化基层监督体系构建,创造性发展运用“海上枫桥经验”,高水平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更好发挥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持续推动基层监督落地见效。
第三,做强主责主业,深入实施正风反腐强震慑行动,展现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新成果。深化拓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精准施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寸步不让,督促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推进“三不”一体战略目标,以严厉的惩处强化“不敢”、以严密的制度强化“不能”、以有效的教育强化“不想”。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行业和环节,坚决查处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问题,坚决整治政法系统违纪违法问题,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严查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以正确的执纪执法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大力营造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第四,深化改革创新,深入实施监督体系融入治理体系行动,展现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的新篇章。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探索建立“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机制,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建立法法衔接多边机制,规范高效干净用好执纪执法权。构建“互联网+四责协同”体系,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在加强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监督上求实效。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提升派驻监督精准发现问题、有效整改问题的能力。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高质量完成市县两级巡察全覆盖任务,持续完善市县巡察上下联动监督格局,着力打造巡察整改品牌。推动“智慧纪检监察”建设,强化监督数字赋能。
第五,持续锻钢铸魂,深入实施机关管理规范化建设行动,展现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的新形象。强化政治引领,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创建“海上清舟”党建品牌,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能力锤炼,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从严从实的作风、攻坚克难的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建设“四个舟山”、展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展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海上花园城市新气象提供坚强保障,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