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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09-19来源:中国共产党舟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1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远洋渔业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3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远洋渔业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远洋渔业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集团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动员部署会,落实落细整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同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举一反三,真正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集团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联动、全员共同参与”整改工作格局。针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集团党委按照立行立改和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集团党委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领责任,将整改工作实效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在集中整改期间,集团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落实情况全程跟踪,实行“销号管理”,形成压力传导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组织处理1人(免职1人);批评教育13人,谈话提醒9人,扣发相关人员绩效奖金共计3000元;新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122项。

    一、关于“政治学习结合企业实际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集团党委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按要求开展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印发《关于报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材料的通知》《2025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建设、远洋渔业发展等重要论述,将政治理论学习与企业实际紧密联系起来。 

    (二)优化学习形式。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交流、读书班专题学习、召开警示教育会进行案例剖析、专项问题集体谈话等多种举措推进理论学习与产业实践同频共振。 

    (三)深化理论成果实践转化。依托党委书记领办项目、党支部攻坚项目、党员先锋项目‌,着重完善冷链仓储、智慧物流等配套体系,构建绿色低碳的现代化远洋渔业体系,推动理论学习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二、关于“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发展目标与规划路径进一步明确。启动集团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集团公司印发《主业管理办法》,明晰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 

    (二)强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集团公司修订印发《所属企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新增差异化指标考核内容,推动各企业聚焦核心任务。 

    (三)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将项目研发立项纳入相关企业2025年经营指标内容,倒逼企业加快技术攻关。通过实施远洋渔船迭代升级、标杆型低碳远洋鱿鱼钓示范船研发项目、渔港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项目,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四)强化信息化项目管理。统筹协调信息化项目推进工作,规范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未严格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推进“三重一大”制度贯彻落实。所属企业、各党支部依托例会、“三会一课”专题学习《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 

(二)强化监督检查机制集团成立监督检查专班,深入开展“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并作为企业党建考核重要内容,增强所属企业依法依规治企意识。 

(三)完成全面自查。集团公司组织各企业、各党支部开展“三重一大”制度和《支委会议事规则》全面自查及修订工作 

(四)强化追责问责。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对普陀远洋公司、金能石化公司、基础设施公司、惠远食品公司、惠群公司等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

四、关于“谋划实施重点项目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项目管理。对照《集团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落实项目动态调整,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 

    (二)完善项目管理体系。集团公司修订印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强化全流程管控效能。

    (三)强化项目跟踪管理。集团纪委成立重点项目监督检查组,开展重点项目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召开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会,确保重点项目按既定时间节点推进。

五、关于“全面预算监管未严格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制度修订。集团公司修订印发《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 

    (二)严格落实全面预算监管。完善编制资金预算工作内容和流程,自5月起各所属企业定期上报相关材料。 

    (三)掌握全面预算执行情况。各所属企业定期报送月度报表、季度分析,集团公司掌握执行情况,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研判分析,及时了解异常指标,加强全面预算监管。

六、关于“财务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下属企业财务管理。集团公司修订印发《财务管理制度》,有效加强财务管理与财会监督 

(二)加强南美公司内部管理。南美服务公司对照集团制度,制定《南美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规范性。 

(三)规范境外公司财务管理。集团公司修订印发《境外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境外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四)落实追责问责。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对普陀远洋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

七、关于“诚信经营监管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诚信经营警示教育。金能石化公司就经营不诚信行为召开警示教育会议,深化诚信经营理念。 

(二)强化诚信经营监督力度。将诚信经营纳入金能石化公司2025年企业经营指标重要内容,规范业务开展。 

(三)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能石化公司修订印发《油品购销管理办法》,完善油品购销内部控制。 

(四)强化追责问责。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对金能石化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八、关于“安全生产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开展春节、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共计发现问题隐患40项,并已整改到位。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涉外安全教育等,强化员工安全意识。普陀远洋公司落实24小时船位监控专班制度,创新打造适配远洋渔船特性的船舶管理协同系统,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强化自主生产经营模式。集团公司向普陀远洋公司下达“安全生产”“单船运营成本”等2025年经营个性化指标,促进远洋渔船安全生产和经营效益“两手抓”管理能力提升。 

(三)及时完善制度。普陀远洋公司修订印发《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关于涉外履约、登临检查应对及24小时值班的工作要求》,持续推动制度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九、关于“合同风险管理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合同合规检查。对问题所涉的东方渔业公司、惠群公司在2024年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开展合同“体检”专项工作,完成所属企业合同检查。 

(二)加强合规化建设。督促所属企业落实合同规范管理,所属企业均已完成新制定或修订内部合同管理制度。 

(三)强化合同履约跟踪。4月起,集团公司建立合同履约跟踪工作机制,按季度更新所属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实现合同制度化清单化管理。 

(四)强化追责问责。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对东方渔业公司、惠群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十、关于“对外捐赠备案制度未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开展制度学习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学习集团公司《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强化规范捐赠意识。 

(二)强化制度贯彻落实。将《2025年度对外捐赠预算》报市国资委备案通过,并实行月报机制。

十一、关于“违规减免租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制度并加强宣贯。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学习《舟山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印发集团公司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办法》 

(二)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印发《关于报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材料的通知》,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三)严格执行免租政策要求。在《集团公司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国有资产出租的程序,优化资产处置流程,提升资产处置规范化水平。 

(四)强化追责问责。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对基地运营公司原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扣发绩效

十二、关于“资金支付较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资金支付管控。基础设施公司修订《合同管理办法》,严格把控支付依据及附件完整性、合规性。 

(二)完善财务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公司修订《财务审批实施细则》,压实责任主体,加强财务支付内部控制管理 

十三、关于“先建后编预算”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制度领会学习。组织相关所属公司经营层与工程建设管理团队学习《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加强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理解。 

(二)完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惠远食品公司制定印发《工程建设项目问责管理办法》持续做好项目合规化管理。集团公司修订印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项目设计变更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批和执行 

(三)强化追责问责。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对惠群公司、基础设施公司、惠远食品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

十四、关于“项目长期未完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督促施工方责任落实。经多次督促,施工单位责任落实仍未达到标准要求,解除该工程补充协议。 

二)及时修订完善制度。集团公司修订印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基础设施公司修订《项目管理办法》,强化工程建设项目进度管理。 

(三)强化合同履约跟踪。4月起,集团公司建立合同履约跟踪工作机制,按季度更新所属企业合同执行情况,实现合同制度化清单化管理。

十五、关于“项目结算价远超预算价”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完善制度。集团公司修订印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普陀远洋公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并完善《渔船修造管理办法》 

(二)切实提高预算质量。集团公司建立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并印发《预选承包商名录库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

(三)建立项目变更审批。普陀远洋公司印发《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建立项目变更申请、资金支付审批程序,规范项目立项、验收、支付流程。

(四)强化追责问责。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对普陀远洋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十六、关于“结算审核单位长期固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廉政风险自查。普陀远洋公司对4家船厂相关企业人员进行谈话,完成廉政风险自查。 

(二)加强流程合规性建设。集团公司建立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并印发《预选承包商名录库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作流程的合规性。

(三)强化追责问责。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对普陀远洋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

十七、关于“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立行立改补全档案。基础设施公司完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资料档案规范归档工作。

(二)完成档案梳理归档工作。基础设施公司同步开展完工项目档案检查,对近五年完工项目档案完整性进行全覆盖检查形成清单,并按要求完成项目资料梳理归档工作。 

(三)规范档案管理流程。基础设施公司学习《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并按照“完工即归档”要求,加快推进“一项目一档案”电子化管理系统建设。

十八、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集团公司修订印发《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审批、备用金等规范化管理。 

(二)开展自查整改。对照集团有关制度,开展业务接待费、备用金、代金券发放兑换等自查自纠并完成整改。

(三)强化追责问责。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对基地运营公司原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

十九、关于“项目应招未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基础设施公司印发《采购实施细则》并及时组织学习,加强公司招投标管理水平。及时终止应招未招项目实施单位的续签合同,通过公开招投标重新确定实施单位。 

(二)加强所属企业招投标领域管理。集团公司修订印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建立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并印发《预选承包商名录库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 

(三)强化追责问责。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对基础设施公司原主要负责人予以组织处理(免职)

二十、关于“随意调整招标最高控制价”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普陀远洋公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决策体系。普陀远洋公司党支部印发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事项前置研究流程。 

(三)持续完善制度建设。集团公司修订印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工程项目全流程规范性。普陀远洋公司印发《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采购管理。 

(四)强化追责问责。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对普陀远洋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

二十一、关于“未严格执行评标专家回避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代理单位管理。基础设施公司对项目涉及的代理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二)严格执行评标专家回避制度。集团公司建立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并印发《预选承包商名录库管理办法》,明确需执行回避原则的情形及要求,严格遵循回避原则。

二十二、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紧压实责任链条。集团党委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并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重要指标。专题研究集团上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成报告,召开警示教育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二)健全防控体系。结合集团公司实际需求,形成《集团公司数字化平台建设方案》,2025年底前完成数字化平台建设工作,运用大数据实时监控异常行为,推动完善制度体系,有效堵塞管理漏洞。

二十三、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清廉国企建设。建立“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动态数据库,完成线上线下10大核心风险模块信息更新。 

(二)规范廉政档案管理。印发《集团纪委廉洁档案管理办法》,杜绝监管漏洞。 

(三)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集团公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印发《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因私出国(境)管理体系

二十四、关于“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理论武装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集团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理论武装。 

(二)优化干部人才选拔培育体系集团公司印发《2025年度集团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印发《远洋人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实施“四能”干部塑造工程、青蓝工程、先锋领航工程等,构建全链条人才发展体系。 

(三)探索多元化人才培养路径。集团公司印发《业务管理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面向全体干部职工,组织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进一步选优配强干部队伍。 

(四)强化干部考核机制。集团党委印发《干部队伍建设负面清单》,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二十五、关于“集团中层干部兼任下属企业经营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明确干部兼职规定。集团党委印发《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范集团中层干部兼职行为。 

(二)开展干部兼职清理。集团公司开展全面排查集团中层干部兼职情况及清理工作,目前已无集团中层干部兼任下属企业经营层领导情况。

二十六、关于“人员招聘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招聘流程管理。上报《2025年度招聘计划》到国资委备案,严格按规定流程进行招聘工作。

(二)加强制度保障。开展人事制度解读会,各所属企业均已完成对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建章立制工作 

(三)实施招聘过程可追溯管理。5月起,统一招聘台账清单格式,规范集团及所属企业招聘过程可追溯管理。 

(四)强化监督问责力度。将劳务派遣招聘管理情况作为重要考核指标。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对基地运营公司原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二十七、关于“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建品牌建设。印发《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将品牌创建工作纳入全年党建工作重点。

(二)全面自查自纠。开展集团及所属企业章程全面排查,集团及所属企业均已在章程中体现了党组织条款。

(三)党业融合发展。征集所属党支部关键生产经营领域的党业融合项目。所属企业均已完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修订印发。

二十八、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自查整改。集团党委全面开展党费缴纳自查工作,完成相应整改工作。 

(二)加强制度学习宣贯。组织召开党费收缴工作会议,准确把握新要求、新规定。 

(三)强化流程管理。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落实党员党费“一月一交”、支部党费“一月一汇”要求,并做好收缴公示工作。

二十九、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差旅费执行“回头看”。集团公司已对基地运营公司、浙农中心公司差旅费办法及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未发现住宿费超标等问题。 

(二)及时修订完善制度。集团公司修订《集团差旅费管理制度》,印发至集团各部(室)、所属企业并落实到位。 

(三)加强差旅费制度执行。集团公司组织开展对各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暂未发现问题。

三十、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多举措推进存量资产盘活。将闲置资产纳入年度资产处置计划,在“浙交汇”平台公开发布,通过公众号、登报等多渠道积极推进资产招租宣传。 

(二)做好审计整改持续跟踪。集团审计部持续指导,不定期开展整改实效检查,已完工工程建设项目未完成结算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落实专人负责。基础设施公司成立资产运营部,启用资产动态管理平台,提升资产管理质效。 

(四)强化追责问责。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对基地运营公司原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

下一步,远洋渔业集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全面落实“四责协同”机制,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成果运用落地见效。集团党委扛牢主体责任,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同步推进分管领域业务与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到位;集团纪委强化监督责任,将巡察整改监督融入日常。二是完善长效机制,严防问题反弹回潮。找准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落实合规化工作,持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需长期整改任务,落实定期报告,直至所有问题全部整改销号。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纳入整改范围,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巩固来之不易的巡察整改成果。三是深化成果运用,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成果与集团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推动整改与企业改革发展良性互动。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应用到集团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部管理等各项工作中。以巡察整改为动力,推动集团在深化改革、业务拓展、转型升级、风险防控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80-8174321;邮政信箱: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商会路1号,邮政编码316014);电子邮箱:zsyyyyjt@163.com。

 

 

 中共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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