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这里还是破败危房,如今14间崭新店铺对外招租,每年能为芦花村新增集体经济收入12万元。”看着曾经闲置的集体建设用地变成增收活水,芦花村书记言语间洋溢着喜悦之情。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乡村振兴的“家底子”,更是海岛群众的“钱袋子”。近年来,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把盘活闲置低效集体资产资源作为基层监督小切口,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督促全面摸清家底、创新盘活路径,推动一批乡村闲置资源从“包袱”变为财富。 盘活闲置资产,从摸清家底、找准病灶开始。普陀区纪委监委围绕“组织运行、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6个关键环节制定监督清单,对全区86个集体经济组织存量资产进行摸底排查,联动审计部门穿透式核查行政村74个,累计发现“三清一促”回头看问题43个、财务管理问题54个、资产处置问题1个。 问题发现在哪里,整改就跟进到哪里。普陀区纪委监委坚持办案开路,全面梳理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信访举报等移交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相关问题。截至目前,累计查办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线索25件,立案13件。同步推进历史遗留款项清收,化解村级债务108万元,追回拖欠集体租金134.84万元,推动集体资产收益“颗粒归仓”。 “纪法学习不深入、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诱因。”普陀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我们组织‘廉岛清风讲师团’不断强化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有关人员依规依法履职。” 重拳整治只是破题之举,强村富民、惠及群众才是最终目标。普陀区纪委监委紧盯整改成效转化,积极督促乡镇(街道)、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扛起乡村振兴主体责任,通过租赁、改造、提升等方式盘活闲置村集体资产11处。在规范资产交易、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同时,推动资源盘活与本地产业链深度融合,吸纳村民就近就业,实现“集体经济有收益、产业得发展、群众享实惠”的共赢局面。 “我们将持续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层层压实行业监管责任,以“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把监督嵌入资产清查、合同签订、交易处置、收益分配全链条,为海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注入廉洁动能。”普陀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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