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总感觉村里的账是笔糊涂账,现在每一笔收支都公示得明明白白,我们心里踏实多了。”日前,舟山市普陀区不少村民在村务公开栏前驻足细看,话语间透着对“村账镇管”改革成效的认可。这一变化,源于舟山市纪委监委一场靶向施治的监督推动。 农村集体“三资”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村级账务由乡镇代管,本应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然而,舟山市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制度运行中出现了“重记账、轻监管”的倾向。在今年查办的千岛街道曙光村原党委副书记袁某某受贿案中,其在场地承租、租金缓缴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贿赂,案发后代理会计称“没收到催缴通知”,包村干部称“不掌握实际情况”,农经员称“已按程序对票据审核”。一纸催缴通知“沉了底”,暴露出责任链条层层空转的现实问题。 发现漏洞后,该市纪委监委立即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围绕“村账镇管”开展深入调研,系统梳理关键流程、查找制度漏洞,发现“村账镇管”在实际运行中存在“五管五不管”的突出问题:管了记账、没管监督;管了明账、没管暗账;管了合规、没管公允;管了原则、没管实操;管了业务、没管保障。有的村历史遗留资产长期未入账,“并村不并账”导致资产资源处于监管真空;有的代理会计只管账面合规,对资产资源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合同条款是否公平等核心风险点缺乏审核能力。有的乡镇代理会计一人负责7个村账务,整天被记账报账缠身,无暇开展实质性审核。最终导致“人人名义上有责、实际上无人负责”的责任真空。 立足这一核心问题,该市纪委监委监督推动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村账镇管”改革进一步规范村级“三资”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聚焦村级工程、租赁、采购三项高频高风险事项,绘制“一事一图”监管流程图,明确乡镇干部监管职责与内容。推动建立“红黄绿”分级审核制度,将村级工程、租赁、采购等按金额大小和风险高低划分等级,并推行“三审三核”工作法,确保每一笔村级收支都经得起检验。 同时,深化系统施治,构建“135+N”责任体系,明确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联村镇领导、分管农经镇领导、镇纪委书记三方监督监管职责,村两委班子成员等五个岗位职责,以及县级多部门协同监管责任,同步建立履责纪实倒查机制。督促强化村级财会专业人员配备,探索村级出纳统一招聘、统一委派、统一管理、统一考核,按照“最多3个村配1名专职代理会计”的标准配足力量。 为即时捕捉问题线索,舟山市纪委监委还升级数字化监管模式,将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与“浙农经管”平台贯通融合。如出现工程变更超合同价10%、租赁合同到期前3个月、租金逾期超30天等情形,系统自动触发预警;租金逾期超90天、工程变更超合同价20%的,移交纪检监察机构重点核查。通过监督模型预警、数据碰撞分析,持续织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 从“管账”到“管权”,舟山市纪委监委正以监督推动制度创新,让每一笔收支、每一处资产、每一份资源都被纳入监督视野,切实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 (舟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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